我斩白帝——汉高祖刘邦的故事其二

其实有时候我在想,秦始皇为什么要用那么重的徭役呢?当然,这个问题自身恐怕是有语病的,没有徭役,就没有大泽乡,没有大泽乡,是不是就不会二世而亡呢?这个上帝视角挺无聊的,而且未必正确,隋炀帝修大运河,秦始皇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这两位,甚至商纣,恐怕都不是单纯的昏君就能概括的,所以我就在想,秦始皇在打的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的情况下,一定要修筑长城,为什么呢?长城可以抵抗游牧民族的入侵,这样带来的可能结果是蒙恬的主力军团可以调回秦都,而陈胜吴广等死,死国可乎的时候,秦朝对地方控制力的微弱,是不是也很让人瞠目结舌?这样去想,或许就通顺很多,秦始皇输了,输在他不敢也不可能相信大秦领土上的人民。

长城的修建速度是跟秦都的稳定相关的,就算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大秦天子也怕自己被板砖拍死在巡视的路上(当然,可能差点?虽然张良扔的那块石头应该比板砖大多了),天子的人身安全和征夫的命谁更重要?秦始皇肯定不信鬼才真的会信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于是,为了赶进度,为了保卫咸阳,基本上,赶得上工期报道的,最后累死了,没赶上工期居然敢不报道的,跑不掉的也死了,长城自然是白骨累累,而民间得出的结论就是,大秦的徭役基本跟黑白无常来你家串门,一码事儿。但是这里面如果额外加一个视角,其实也挺有趣的,官方给出的数据,秦朝人口大概在2500万到3000万之间,那么,六国能形成战力的,比如说,40岁以下15岁以上的男丁,得有多少,一千来万?秦朝那几个主力兵团加起来多少人,何况,秦始皇把他们主要砸在了对外战争上面?从这点来看,韩非不如李斯,因为被李斯弄死在监狱,李斯不如商鞅,因为他经手的徭役,虽然前期可能达到了削减危险人口的目的(我的猜测),但最终点燃了燎原的星星之火。

刘邦比陈胜吴广跑的还早,我觉得,这可能是个单纯的人口分布和地理问题,而且,描写大汉开国天子为啥决定跑的时候,其实挺有意思的,怎么说呢,如果不是点儿太背的话,带着壮丁去应征徭役,其实是个挺好的活儿,当然,是否有损阴德那就另说了,毕竟,在秦朝那会儿,这相当于,领着可爱的小壮丁们去死,但是,作为郭嘉高级干部的刘邦同志,只要不在路上有个三长两短,一定是赚的,首先,表现了对组织的忠诚,其次,表现了自己的领导能力,最后,这批货不错,我们谈谈下批吧。

刘邦同志的这一路走的心里苦啊,为啥呢,你像陈胜吴广,碰上大雨,注定赶不上领奖状或者慢性领便当了,没招,抄家伙干他一票,劳资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留下个名号。刘邦呢,一路上没听说遇到什么大问题,但是,给人的感觉像啥?穷山恶水出刁民?最开始跑的那个人是谁呢,可能叫xxx吧,刘邦可能一路上(到丰西泽为止)都在骂,xxx我***,毕竟,那会儿秦朝应该还在连坐,A跑了那B咋办?B跑了那C呢?所以刘邦想了想,虽然我数学不好,但还剩下多少人我心里没点数么?得了,我这走到骊山就光杆司令领便当了,便当领不领也就算了,我眼睛长脑袋上的刘邦,一路上啥自然灾害没碰见,闹了这么个结果,我丢不起那个人,得嘞,风紧扯呼。

恩,跑归跑,刘邦同志还是拉出了自己伟大的革命队伍,人数很壮观,比纱织小姐的初创团队(五小强)和骨干分子(黄金圣斗士)规模要大点,十几个人(从后来吕雉送饭这个梗来看,很有可能是他暂时就能养得起这些人),总之呢,刘邦就开始了,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不知道是不是有限的,此山是我开,不收买路财的躲猫猫中去的,具有高度政治觉悟的生活。

路上还有著名的插曲,也就是后世著名的赤帝子斩白帝子,以及奇怪老翁之后的奇怪老太太,反正这老头和老太太,你想找事找不到的,但是故事是被广为流传了的,恩,似曾相识的手笔,真的,我特别建议天下的女子都像吕雉同学学习,你看看刘邦不学无术那会儿:你看看刘季这面相多好,颜值即正义;孩子都俩了照样吊儿郎当那会儿:儿子是贵人,女儿是贵人,我也是贵人,为啥?借我老公的光!好不容易找到个进身之阶但是玩砸了的时候:我老公是赤帝的儿子,砍了白帝的儿子,知道这啥意思吧?跟他混,打钱!天天东躲西藏,就指着吕雉送饭的时候:我又找到你了,为啥,有朵云彩跟着你!

那么,天下的男子大概也该跟刘邦学习学习,找到一个会炒作会包装的媳妇是有多重要;当然,可能从这点来推论的话,刘邦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认识了萧何,这个汉书明摆着写着把贼赏识自己的顶头上司卖了跟刘邦混的千古一相。

从事后诸葛亮的角度,刘邦可能应该更感谢xxx,但是,一时多少豪杰,都要感谢陈胜吴广,是的,看似不可战胜的秦帝国,就是个纸老虎,瓮牖绳枢之子,拎着竹竿子,就打的秦王朝手忙脚乱?我六国控弦之士还有这么多,他陈胜都能称王,那我可不就能称帝了?总不能比陈胜还差吧?这笔买卖,做了!于是,还在襁褓中的秦帝国,掀起了一阵,今天你xx了么的风潮,当然,你就随便蹦出来说,劳资的9变成6了,谁信啊,咱得来个投名状,跟天下人立个字据,怎么弄呢?就把当地的行政长官脑袋拧下来,举办个球赛,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挺不错的。

在这个xx事业如火如荼的时代,沛县县令,萧何的顶头上司,嘴里哼着“我等了很久,我开始慌了”,因为不想自己的脑袋也被当成球踢,在想着,是不是割了自己的叉腰肌,普及football,从县长做起。于是这个时候,萧何露出了自己的獠牙:“青城山下白素贞,洞中千年塑此身”,恩,对不起,走错片场了。不过,萧何似乎就是带着这样的风姿,开始了自己写进历史的一次忽悠“你说你倒过来了,你就倒过来了,你的投名状呢?谁知道你是不是钓鱼执法?为了保证你脖子上面的东西不变成尿壶,你得向广大人民群众表现你坚定的xx态度,恩,怎么办我已经替你想好了,你看,刘邦肯定是倒过来了的人,你把他接回来,跟你共同倒过来,大家肯定信你,你的脑袋就保住了”,连名字都没留下来的县令大人当时就肉牛满面,就这么办!

沛县这个县令的情报工作做的是不及格的,是的,刘邦躲进山里的时候,也就十几个人,沛县县令怕这十几个人么?所以,他才想要刘邦当他的牌坊,但是,等到刘邦哼着“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带着几百号兄弟走到沛县城门外边的时候,就是大傻子他弟弟二傻子也知道这是几个意思了,于是县长大人背着LV,握着萧何的手,甩甩LV“我去年买了个包,超耐磨!”,萧何“呵呵”;

两百个道上的,跟一个县衙掐架,谁赢谁输太简单,经过一连串的幕后操作,萧何终于把刘邦推上了沛公的位置,两个同道中人,刘邦承担风险,萧何技术入股,沛县风起。当然,这里面有一段文字非常重要:“祠黄帝,祭蚩尤于沛廷,而衅鼓。旗帜皆赤,由所杀蛇白帝子,杀者赤帝子故也。”刘邦是把黄帝和蚩尤一起祭祀的,这也就是说,炎黄的这个部落,对蚩尤的尊重,在沛县,or在西汉,恐怕要高于炎帝,这就有趣了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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