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重新看待不良行为
责任感不等于责难或羞辱
你的孩子的不良行为中你也有份,应该承担至少与孩子同等的责任。
大多教时候,小孩子做出的只是“与其年龄相称”的行为,而不是不良行为。
当我们对不良行为有了不同的认识,行为是否就会开始转变呢?
如果把不良行为看成“因失望而产生的行为”“缺乏技能的行为”“爬行动物脑操纵的行为”或“发展适应性行为”,有这些认知的时候,马上就会意识到都是正常行为,会多一些理解和尊重,要做的就是怎么去引导,而不是强求,招致孩子的反判和权力之争,往往孩子的感受最真实,我任何强迫的行为,都会引起我女儿的反抗。
我们要孩子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应该学会控制我们自己的行为。要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先“暂停”梳理自己的情绪,而不是不假思考条件反应地对孩子作出反应。
四个错误现念和错误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归属感和价值感。
1.寻求过度关注——错误观念:只有在得到你的关注时,我才有归属感。
2.寻求权力——错误观念:只有当我说了算或至少不能由你对我发号施令时,我才有归属感。
3.报复——错误观念:我得不到归属,但我至少能让你同样受到伤害。
4.自暴自弃——错误观念:不可能有所归属。我放弃。
我和女儿更多是权力之争,我会觉得自己的权力收到了威胁,想让她按照我的要求去做,这些是我的感受和需求。
我要做的是以下三步:
1.承认自己不能强迫孩子,并请求帮助。(请求帮助很有效)
2.撤离冲突,让自己冷静。
3.不说,只做。(陷入冲突的时候总是忍不任说教,需要提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