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些个瞬间,我觉得我没有错,明明我才是受委屈的,但是我还是不能说,千万得憋着:
舍友早起弄得很响,平时大大咧咧毫不在意别人的感受,真的很无语想打人......
对方做出其实不太道义的事情却还不以为然,我很看不过去,但除了增加对对方的讨厌和排斥感,我什么也没表达......
在一个很佛系的群体里,按照积极的方式生活的我就成了卷的人,但是和大家一样摆烂的活法确实又没什么意思,看着他们这样我还蛮生气的.....
恋人一天没有找我了,我明明一直盯着微信等消息,但见面一开口说话是对他的责备,但其实他也是因为在忙,好像是我无理取闹,但是我又没办法说服自己完全放下来......
这些情境的共同点是,明明在我们的判断中,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但却引起我们极大的情绪内耗,一方面不断在回想这件让我们难受的事,另一方面又觉得为什么我们又困于自己那么容易受别人的影响
这是因为我们产生了认知失调,当有两种想法或信念在我们的心理或身上感到不一致的时候,我们就会感到紧张或不愉悦,也即“失调”,就比如在上述情境中,舍友很吵让我们难受,但这时候说出来可能会弄得关系很僵,自我的委屈和人际处理的包容产生了冲突;在佛系的群体里积极向上被形容很卷,自己的上进与融入集体产生了冲突。
研究表明,人们为了减少这种不愉快的感觉,我们通常会调整自己的想法,来让冲突的一切变得和谐,比如我们知道抽烟不对,但是很想抽,拿起烟的时候我们开始想“我又抽起来了,看来我是真的很喜欢抽烟啊”“抽烟的坏处没那么容易发生在我身上的”“没那么夸张的,又不是一天抽很多”......等等充足的理由让我们重新说服自己。
而当我们失调却无法自我说服的时候,便会产生很矛盾的情绪,倘若我们依旧逼迫自己别去纠结,便是将其压抑在内心里头,期待着等风等时间吹散它,但往往事与愿违。
现实疗法中有这么一个观念,我们所有的行为其实是由我们内在的因素造成的,我们生活中的痛苦,是因为我们为自己的不幸不停地责怪别,或是试图控制别人,即使在双方利益受损时仍这样做。
当被吵到时,我们通过表现不耐烦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情绪,主动道歉以灭火;
当别人不正义或不上进的时候,我们表现厌恶之余还总是给别人瞎操心,我们期待着他们改变和向上,这样我们会舒服一些;
当恋人不小心冷落自己的时候,我们通过表现愤怒希望对方能主动哄我们,多说一点好话来表达爱意;
可以发现,遇到了不愉快的事情,我们是把解决事情的期望寄托在了别人身上,赋予给别人的责任,希望对方道歉、上进、温暖,如果对方没有做到,我们会非常难受,仿佛一个哭了却没人搭理的孩子,把自己伪装成受害人的角色,但其实是在做着控制对方的事情。
换个角度,如果我们把解决事情的责任放回到自己身上,事情是否会有些许转变——
当被吵到时,我们明确自己的确是受侵扰了,对方的确不够周到,此时为了我自己的舒适,我可以善意提醒对方注意;此时为了自己的人际和谐,我可以选择再忍一忍,这是我的选择。
当对方不正义或不上进,我理解那是对方的活法,我有我自己的活法,双方并没有互相的打扰,我可以选择适当融入集体而做出些许让步,是为了自己的人际关系;我可以选择我行我素,是为了自己能够活得更加自如,我不需要强迫对方做什么改变。
当恋人不找我的时候,我不舒服,为了证明自己是被爱的,我可以选择主动问对方是不是在忙和表达内心,我也可以为了维护自己的高傲独立的形象,选择学会忍耐孤独让自己独处一阵子,但是我不会把情绪的遥控器强制交给对方。
当我们通过负责任的行为满足自己的需要,我们便形成了自我的成功认同。我们会正视自己的需要,然后通过正当的准则、或者不损害他人利益前提下、甚至是现实世界允许的范围和前提下去实现去满足自己的需要。
以负责的行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才是有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