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公众对优质教育期许的与日俱增和社会属愿的不断强加等使学生负担持续加重,有关课业负担、学生负担、学习负担、学业负担等话题不绝于耳,“减负”陷入囚徒困境式的尴尬境地。2018年全国两会后,“减负”再度引发社会讨论与学界研究,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全面规整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教育市场;各省市结合区域实情制定计划治理“课后三点半”现象;各级教育单位上下联动,通过统筹、规范、台账等措施消除“大班额”等,此起彼伏的“减负之声”形成了国家“减负提质”的决心。
什么是学业负担?学业负担问题如何治理?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发言指出,“学业负担是指违背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超出教学大纲、额外增加的部分”。一般而言,学业发生在学校场域,它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必然经历,这种经历最终接受社会检验;负担是个体在达成目标、履行责任和完成任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承载和消耗;学业负担就是学生在承担学校教育的学习任务、达成学校教育目标过程中所承载的对生命的消耗以及个体对这种消耗的认知与感受。这种对生命的消耗表征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时间和身心的投入程度,同时受学习任务难度、学习意愿强烈、学习能力高低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形成个体化和差异化的主观学业感知。
本质上,学业负担反映的是主客体、主客观等因素交互作用的一种复杂关系,且这种复杂关系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对教育功利价值的追逐加剧了社会竞争,相关公共政策的缺位使教育市场运行无序,导致培训机构乱象丛生;以甄别和选拔为主的教育评价扭曲了人才培养模式,使学校以成绩、排名作为评价标准;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过度期许和学生成才的高度重视,使背负过多学校或家庭希望的学生最终不堪重负。
学业负担受社会、家庭、学校、文化等因素的交互影响,由此,治理学业负担也必然需要多主体和全方位的联动,关注“学校减负、校外减负、考试评价减负、老师教学减负、家长和社会减负”,由过去单一的量化减负转向多主体和多层面的行动减负,力求高质有效解决学业负担问题。尽管社会和家庭是造成学业负担过重的重要变量,但学生学业负担的内在形成机制却是教师教学效能和学生学习效能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同学校、不同层次群体和个体学生的学业负担表现有着不同水平,不能轻言过重和过轻的价值判断。
其中,学生学习效能是影响学业负担最为关键和核心的要素,教师教学效能则是学生学业负担的直接来源和现实根源。作为学业负担的直接承受者和施予者,学生则通过不断端正学习动机、改善学习方法、提升学习成效来获得成功体验,并在学习认知和学习行为的改善中将客观学业负担框限于合理范围。但鉴于学生学习是教师主导下的主体性活动,它离不开教师对整个教学活动的主导,因此,教师的教也是影响学生学业负担的重要因子。
对学业负担内在生成机制的审视表明,学业负担问题的解决理应回归学校层面,厘清学生学业负担与教学效能及学习效能之间的辩证关系,着眼于教师教学效能和学生学习效能两个关键要素,构建学业负担问题解决的“教与学”效能逻辑体系。一方面基于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策略、教学业绩和教学环境等要素,形成支撑教师教学效能提升的专业发展体系,以判断不同学习特征和学习风格学生的学业负担状况,并提供个性化学习支持和发展方案引导不同学生体验学习的成功。
另一方面,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家庭氛围,从学生学习态度、学习动机、学习期望、学习能力、学习策略、学业成就等出发,构建促进学生学习效能提升的自我支持结构,以适应学业负担水平的多重变化。值得注意的是,解决学业负担问题并非一蹴而就,而应坚守生本理念,以学生个体学习为动力,全面厘清学业负担和教学之间的逻辑关联,进而诊断出学业负担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教学效能提升的关键点入手让学生处于合理的负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