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阅读了《超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的前半部分,这本书于我的阅读感受而言可以说是一波三折的,从最初对于书籍名称的好奇到翻开书本开始阅读后的无趣与迷惑、再到现在似乎有了些许的拨云见日感觉。
从本文的阅读后知道了关于产品的营销广告语要力求口语化、要做到:一目了然、一见如故、不胫而走!甚至为了让消费者容易记忆、降低记忆成本,可以庸俗、可以“辣眼睛”可以讨人厌!看到这里让我联想起电视上的各类广告来,还真是在我们消费者的习惯里就是如此呢,比如去卖场想要给老人买毛衣的时候就会想起“恒源祥”的广告来,在购买老年人的保健品时亦会想起“脑白金”来,虽然在看电视播放此类广告的时候会感觉粗俗、无聊至极,但却真的是牢牢的记住了这些看似浅薄广告的商品。反观那些看似高雅、唯美的画面的广告内容却还真是没有记下来什么叫得响的品牌名字来。
很同意书中所说的品牌的营销靠的是口耳相传、是“口碑”所以广告语要接地气、要易于理解 才能够被大众所接受和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