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应在提案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纸上书写。提案委员会采取多种方式将提案纸送达委员。
二、一份完整的提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案由——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提案者——提出提案的委员姓名或单位名称(单位写全称并加盖公章)。包括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
提案内容——提案内容一般应包括两个部分:
(1)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2)建议、办法和措施——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以上内容是由提案者完成的,缺一不可。另外还是两项是由提案委员会审查提案时填写的:审查意见和主题词。
三、一事一议,切忌一案多议。否则不仅问题讲不清楚,也无法确定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