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新媒体时代,阅读成为一件艰难的事。读书本身带有一定的强迫性,需要抽出一段安静的时间,文字需要想象力才能转化为信息或知识。画页得仔细看,反复看,才能看出门道。更重要的是,书是沉默的,不能带给你即时反馈和快感,很容易陷入读了白读的境地。
新媒体就不一样了,打开平板,翻出手机,海量资讯应有尽有,音乐影视具有更强的听觉视觉冲击,永无尽头的链接跳转更是让人觉得世界在你手中,这一切都带来很直观的正面反馈,产生满满的操控感和获取感。
因此,不难理解为何当下音频和短视频是内容风口。
与其徒劳地强调阅读的重要性,不如理性承认变化的产生,站在当下,而不是缅怀过去。我们应该向音频和短视频学习,如何让文字重新焕发新的活力,让读者喜欢读,读完有印象。
02
流行音乐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流行音乐最大的特点是重复。
乐句重复,主歌重复,副歌重复,主歌副歌编排重复,如果你喜欢还会循环播放很多遍。反复听,旋律就自然而然地印在了脑子里,不用刻意学,张口很随意就能哼唱出来。
这样的形式重复让人期待,听完前一句就会期待后一句,然后后一句的唱法果然跟你的期待一样,你就很满足,然后继续期待。这有点类似电视节目中的快问快答环节,你在电视前跟选手一起答题,答对一题进入下一题,想想你当时的感受,是不是很激动很愉悦?
重复让人满足,满足让人喜欢。
但是如果一直重复,很容易听麻木了,没感觉了,这时候需要变化,这是有心理学研究支撑的——人一方面喜欢熟悉的东西,一方面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喜欢熟悉的东西,总是要寻求新东西。所以要在重复带来的满足感消失之前,加入新的变化。相同中稍微有些不同,重复中带有些许变化,人就会一直愉悦和满足。
所以,流行歌曲的结构一般都是这样,先改词不改调唱两遍主歌,再来一遍副歌,再一遍主歌一遍副歌,然后来一个有变化的结尾。你可以随便找首流行歌曲,试试看,拆分下它的结构,验证一下。
03
如果去掉旋律只剩下歌词,这就是排比句。为什么排比句总是很容易激发情绪,打动人心,让人留下深刻印象,为什么一些脍炙人口的文章和名人的演讲中爱用排比句,原因正是如此——重复,恰到好处的重复。
比如前白宫班主奥巴马,他的演讲让人印象深刻。最为有名的是08年以「Yes, We can」为主题的演讲,整场演说多次重复「Yes, We can」这句话,现场选民听得群情激奋如痴如醉,纷纷投票给他。结果证明,相比执政能力,他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把排比句压缩,可以提炼出有相同词语重复的短句。这种短句更有力量。词语的重复,听起来富有节奏,很顺,有一种形式美,带给人愉悦感,这种愉悦感投射在这句话上,更让我们觉得这话有道理。这样的短句在文中用得好,一定会成为让人反复品味的金句。
这种短句有个统一的句式,叫做「ABBA」句式。
我们可以套用这个句式造句,比如:
不要问企业能为你做些什么,要问你能为企业做些什么。
我不是因为爱情才遇见你,而是因为你才遇见爱情。
如果你不按想的方式去生活,总有一天你会按生活的方式去想。
人类必须控制欲望,否则欲望就会控制人类。
要么你掌握套路,要么套路掌握你。
重复产生节奏,节奏带来重复。
有没有觉得,一旦套用这个句式,一些平时看似没什么意思的话突然间变得深刻了呢?
04
不妨再想想看,为什么诗经唐诗宋词容易背诵很久都不会忘,为什么脑白金恒源祥的广告那么粗暴却让人过目不忘,为什么顺口溜三句半Rap鬼畜乐喊麦让人听了很带感……
以上是读完万维钢拆解德里克·汤普森的新书《流行制造者》一文后的读书笔记,我最大的感受是,放在普通读者和大众层面来看,一篇文章的好坏,最重要的是节奏,词语的节奏,句子的节奏,叙事的节奏,用节奏感把读者的阅读情绪带起来。当然,也不仅限于这样的普通文章,也包括汇报材料、讲话稿、工作总结、公文函件等一切应用文,文字的作用从来都是传递信息,说服别人,获取认同,唤起行动,因此不是为了节奏而节奏,而是为了有效果才节奏。
这对于写东西困难的人来说,简直指明了一条隐蔽的超车道:拼不了思想深刻文笔优美,还不能拼一拼节奏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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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蛋:一个很有节奏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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