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小镇上的姑娘,不比城里的小姐太太,没什么见识,自然也没染上所谓的洋气时髦。穿的是自己一针一线缝出来的粗布衣裳,抹脸只有河边的水,哪来什么雪花膏。
年轻姑娘总是爱俏的,绣朵梅花在衣角,扎个红头绳,就能美上一整天。
姑娘约莫十五六岁光景,眼小细眉倒也耐看,算不上漂亮,更比不得镇上刘掌柜的女儿。手大脚大,生为家中长女,方便干活,当时风气已改,未曾缠足。
生于八月金秋,门前桂树繁盛,花香弥漫,得名“桂秋”。
夕阳如炼铁,冷却不下的暑热在赤红的光线里格外压抑,霞光万丈将世界笼罩,一如白日的太阳冠冕堂皇。
红霞里,那条横穿小镇的小河,波光粼粼。一闪一闪,像夏日的莹虫,聚集一处,飘散开来,又聚集在另一处。飘着飘着,飘进了桂秋洗菜的木盆里。
这个季节的青菜生的极好,青翠碧油,在夕阳里熠熠生辉。由一双不经风霜的手拨弄洗濯,轻拢慢捻好似抚琴。
“桂秋啊,洗好了冒,手脚快点要开伙啦!”不远处拿着菜刀系着围裙的妇人叉着腰喊。“来了,来了,洗完了。”匆匆忙忙倒掉盆中的水,站起身来端起盆就跑,膝盖蹲的发麻,踉踉跄跄左摇右晃朝妇人处奔去。
一进家门就察觉到屋里的气氛不似平常,饭桌上未摆碗筷,只放了几个红纸包着的包裹。好像是多日未见的糖,又好像有糕点铺的桃酥,桂秋的最爱。椅子上摆放着两块布料,离过年还有那么多时日,买布料做什么?妹妹手里拿着根糖葫芦,眼眶红红的好像刚刚哭过,又像是将哭未哭 。这小馋鬼有了糖葫芦吃应该开心才是呀,为什么难过呢?
这一切的问题都有一个共同的答案,桂秋要成亲了,夫家在东村,是户姓李的人家,家里很有钱,聘礼已经给了,择日就要办事。
“桂秋啊,你也十五六岁了,是时候给你找个婆家。我跟李家的老爷素来有相交,也算是老相识。他家有良田千顷,你嫁过去啊,是去享福的!”
看着这个平日不是喝酒就是抽大烟的父亲,今天算是他说话最认真的一次。
“好,我去厨房帮姆妈做饭了。”没有什么额外的表情和言语,那时候的女孩子谁不是这样出嫁呢,王家的姐姐,刘家的妹妹。
但是转身之后,眼角还是有了一滴不争气的泪水。
那会是个怎样的人呢,那个人会待我如何?我们在一起会开心吗?日子会过得好吗?或许一个女孩子出嫁前该想这些问题。
但是桂秋没有,无论那边如何,她也无力改变。她知道,她只能接受父亲的安排,接受媒人的安排,接受夫家的安排,接受一切安排。
不然还能怎样呢,这一辈子也不就那么回事?
只是姆妈跟妹妹离了我怕是会很不习惯,这家里少了个人帮衬,姆妈该要多操好些心了。
都说李家是地主,有良田千顷,富庶一方。殊不知鸦片大烟的债务,长年累月地积压,家业败尽,已经到了变卖田产的地步。
大姐是个女儿家,也做不得什么主,小弟因不满父亲吸食鸦片,多次直言相劝,两人关系最终闹僵,离家出走到省城进了广货铺看店。李名乔身为长子,虽也见不得父亲如此,也不敢有所违逆,默默扛下家中担子。
一个地主少爷,放下书本拿起柴刀,自幼读书的他哪里有什么手艺,只得平日上山砍柴,担去市集换钱贴补家用。
这天砍柴回家,父亲告诉他,他在鸦片馆用六十块大洋给他定下来门亲事,是镇上纸伞铺的大女儿,今年十五岁。
鸦片馆,六十块大洋。这两个词重重敲在十八岁长子的心上。家里已经开始变卖田产还有一大笔债没有还清,又去抽大烟,还用了六十块大洋来定亲事。日日砍柴砍出手茧,攒多少年才能攒够六十块大洋!
他不敢冲父亲发火,他只记得,这个即将过门的媳妇,是在烟雾缭绕,臭气熏天的鸦片馆用整整六十块大洋换来的。
定得仓促,连生辰八字都省了,找媒人道士算了个吉日,就在下月初九。
PS:
关于本文中的职业和经历,比如地主儿子去砍柴卖钱。这个可能在很多读者朋友看起来简直有悖逻辑,但这些事情大部分是作者祖父祖母的亲身经历。
作者写本小说的目的是将祖父祖母的爱情记录下来,以致哀思与保留回忆。(祖母身体很好,这些事情由她口述,而祖父已于六年前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