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在一片欢声笑语和祝福声中,笔者也将为各位朋友送上新年的祝福,祝福各位在新的一年里,事事顺心,万事如意。但笔者同时也建议看到此文的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谨慎不当言论,若稀里糊涂,出言不逊,将可能面临刑事风险。
话到此处,想必会有人提出异议,不相信说话也能涉嫌犯罪。如果您言论不当,无事生非,笔者将给予您肯定的答复,在某种情形下确实会涉嫌犯罪。那么,到底会涉嫌什么类型的犯罪呢?也就是笔者今日在题目中就提到的“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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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寻衅滋事罪,很多人都没有很清晰的认识,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又有什么样的处罚措施?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另外,笔者将通过几则案例简述一下寻衅滋事罪。
案例一:分手后,某男当断不断,恶意骚扰,被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提起公诉。
2019年6月,男子曾某与女友李某分手后,不断骚扰纠缠李某,经公安调解仍不思悔改,后致李某经济损失。福建省厦门市某区检察院依法对上诉恶意骚扰前女友的寻衅滋事案件提起公诉。
案例二:某网参与人通过信息网络煽动他人实施违法犯罪,制造事端,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2021年3月8日下午,“钱某网”集资参与人洪某,因不满公安机关查办该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QQ群“备用防走散旅游”发布不法言论,煽动他人实施驾驶卡车冲击国家机关、挟持人质、持械行凶等违法犯罪行为。次日,南京市公安局某某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案例三:国难当头,某女幸灾乐祸,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涉嫌寻衅滋事罪。
2018年5月28日,吉林某地发生5.7级地震,灾情牵动全网人民的心,而却有某网友借此辱骂东北同胞,虽第一时间删除,却被全网人肉,当日下午,警方即查明该女身份,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以上几则案例,很明显都是因口无遮拦,发表不当言论被采取刑事拘留的。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寻衅滋事罪的行为类型主要有哪些?
一、行为人寻求刺激、逞强耍恨,无事生非。
二、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借故生非。
三、行为人因家庭邻里、婚恋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恐吓他人或损毁他人财务行为,经批评制止或处理处罚后,拒不改正。
最后,笔者再次建议看到此文的朋友们:谨言慎行,敬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