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居多的公司,每进一个颜值担当,都会引起一阵骚动。大概是在盛夏时节,一身干净洁白的行头,白净的皮肤,短腿裤配搭白色小板鞋,个头和我一般,行走风格较快,不知是腿长还是步子撩得大,他走起路来总比我要快一些。
他叫蔡厚伦,一个一口遵义话的阳光男孩。他刚来公司时,除了外表稍微可以引起我的注意,其他优点我并未发现,甚至在工作中发现他做销售做得像后台一样,老实巴交的。
如果不是长时间的相处和互相了解,我可能不会和他成为好朋友。
他总喜欢在我面前显摆他去青海湖骑行,去内蒙古大草原流浪,去旅行把自己融入天地。“那种感觉你永远体会不到,晓得bei?”然后自顾自喝一口酒,“你看你现在,养家糊口,想去哪里都走不了。我才不想现在就变成你这个样子,老子还没玩够!!!!”他的语气很刚硬,仿佛坐在他面前的不是好朋友,是催他结婚的爸妈。哈哈哈哈。
他让我想起四年前的我,那时候我一个人去成都旅行,把最纯真的感情向刚认识的陌生人述说。最灿烂的笑脸,在彼此交流间绽放。我一个人拿着相机行走在宽窄巷,春熙路,静静捕捉美好的瞬间。车辆川流不息,人群熙熙攘攘,但我感觉天地为我所有。
在现在这个时间节点,和他吃烤鱼喝啤酒,仿佛在和四年前的我交谈。我经历过那些寂静清凉的夜晚,一个人在不到十平米的出租屋里,听歌,自弹自唱自嗨。情到深处,恨不得写上一封情书,飞奔到喜欢的女孩前,一字不说的把整洁的信笺递到女孩手里。
所以我可以包容他现在所表现的所有青春莽撞的情绪,毕竟人需要长大,需要时间去蜕变。尤其是男孩,青春靓丽的男孩。有这个前提以后,是一些小事让我开始和这个单纯飘忽的男生深度交往。
因为同小组的女同事和他互动频繁,我开始注意他。做事爽快直接,不拖拉,而且乐于助人。有时候连事情还没搞清楚,就干了。多少有些东北人的味道,还别说,他大学就是在大连上的。
15年6月,因为和翠花在一起,我们要换房子。他给我们推荐了蔡家关,和我一起搬家。新地方没有热水器,翠花住的地方热水器可以拿过来用。我事先就交代了他,有时间和我去搬热水器。
我以为热水器就几十斤重,两个大男生,抬下来,打个车就搞定了。没想到热水器用的时间久,积淀了很多沉淀物。挂在近三米墙高上的热水器硬是没把我们两个大男人给折磨得语无伦次。把热水器从墙上弄下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一直说我太坑了。下次再也不会干这种事了。
把热水器弄下来,我和他合力一抬,起码二百斤。我也不知道如何把里面的沉淀物放出来。只好忽悠着他,一起把热水器抬到路边打车。我从楼下的烤肉店借了一根粗木棍,两个大男人踉踉跄跄的抬着二百斤重的热水器,走二十米休息五分钟。从晚上七点弄到十一点,才把热水器搬到新住址。
他气惨了,一直不停的说,“厂长,你个大坑货,坑啊,老子再也不会上你这种干吧当咯。”我最后也没有力气笑着安慰他,手和腰累得不行。热水器送到新住址楼下,还得搬上楼,我实在没有力气,上楼时差点脱手。
一个白皙纯净的小鲜肉就这么被我连累,成了搬重物的背篼。我自己都有点心疼。完事后,他水也没喝,打个招呼就走了,气也消了。“今天老子出了这么大力气给你搬热水器,你要请老子吃饭,凯宾斯基,你龟儿子的!!!”
直到现在我也没请他吃凯宾斯基,我把第三次搬家多余的洗衣机送给了他。
这次搬家他开着他朋友的大众suv行走在只要有两个车相向而行就一定会堵车的草黄路,来回跑了两趟。他这次没有骂我坑,把情绪转嫁到路边的摩的,造成拥堵的小摊贩身上。我还是笑着提醒他,注意开车,他还是停不下来。
做事情时各种吐槽,完事后就想着吃好吃的,心情瞬间好得莫名其妙。对相熟的人热情得像炙热的太阳,对陌生人冷冰得让他和别人说一句话,他都会死。
有时候我搞不懂他是不是有点人格分裂,飘起来的时候简直荡漾到看他得瑟他的旅行经历就想一巴掌扇过去——女朋友在何方,找到方向了吗?落下地的时候让他开车带我去孟关看车,半路喊我给油钱,不给不带我飞。关键带着我绕圈子,还在车上放他自己录的歌给我听,强迫我表扬他唱的好。我特么想一大脚给丫的踹出去,方向感和位置感都没有,开啥奥迪。
说到他至今都没有找到女朋友,我其实也很纳闷。大概在16年年初,他追我们团队的一个可爱安静,笑起来很好看的小姑娘。从形象上看,他们两很适合,性格也蛮搭。
都已经走到要牵手看电影的阶段,小姑娘拒绝了他的表白。小姑娘是我一手招聘进来的,我对她也很了解,他在这方面也比较信任我。我问起为啥会拒绝滚滚?她素言素语道,我感觉他还不是很成熟,行为有时候有些幼稚,思想有些单纯。对了,滚滚的绰号,来源于他的名字,后轮,前轮,就是滚滚咯。
我真的觉得他俩其实挺适合的,挺为他俩感到可惜的,每次我和滚滚吃东西聊天,我都会呛他。“傻逼,为啥不坚持?长得好看并不能保证追到女朋友,要坚持,要厚脸皮啊!!!”“我就是这样,不懂我的人我也不屑,像你这样死皮赖脸,我做不到,我就不信找不到了。”“傻逼,浪费这副皮囊!”
他要是再成熟一点,再接地气一起,再稳重一点,兴许他就不会错过16年的那次相遇。
去年,他买了人生的第一套房子,六千买入如今房价直奔一万。他在工作之余还自己做卖酒生意,他会时不时说起每个月花销五六千,压力也蛮大。还不忘吹牛逼,三十岁之前要换一辆三十万级别以上的车子。
他已经很久没有去踢足球了,今年五月我找他借足球球衣,丫的给我来了个混搭。14年世界杯,他还会去酒吧熬夜看球,明年世界杯不知道他还会不会继续坚持。
大多数时候,我和他是互相嫌弃的,我一见到他,就开始怼他戳他痛处。他没有应对之策,“老子喜欢男的”,硬生生给我怼回来。
他在烤鱼那里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喝得兴起,两人各自说着自己的经历和梦想,他们约好国庆要去丽江一趟。
我回了句,去归去,hao个女朋友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