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旧梦(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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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伤离别


王晓宁在讯达的最后一天心情十分伤感,因为这是最后一次和沈萱一起上班了,也就是说这是最后一次见沈萱了,以后再见就不知道是哪年哪月了。在讯达只有沈萱是他最留恋的,如果没有沈萱,他离开讯达也根本不会伤感。

因为沈萱今天是上午班,下午两点就下班了,所以他上午不住地看沈萱,希望能和沈萱的目光相遇,然后看到她会心的微笑,就像五月份时那样。

沈萱也知道他老看自己,明白他的心情,所以只要感觉到他在看自己,就会主动迎向他的目光,然后露出一个温馨的微笑,希望能给他带去一点儿安慰。因为郭宏涛今天上下午班,所以她能这样做。

她想找个机会和王晓宁单独说一会儿话,有一次看见他正往店外走,就知道他要去卫生间(店里没有卫生间,店员们都是去旁边数码广场里的卫生间),觉得这是个机会,于是也跟出了店。

到了店外,当走到店里人看不见的地方时,她用悦耳的声音叫道:“王晓宁。”

王晓宁正走着呢,忽听背后又传来那令自己心醉神迷的声音,高兴得连忙回转身,看见沈萱如娴静的淑女一般微低着头,款款向自己走来。

沈萱来到他跟前,看着他说道:“你今天是最后一天上班吧,我下午两点就下班走了,所以想和你说几句话。”

王晓宁“嗯”了一声,心里既欣慰又难受,感觉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和沈萱说话了。

沈萱说:“你以后还会遇到很多的女孩儿,等见多了你就会觉得其实我很一般,比我好的女孩儿多的是。”

王晓宁心说:“不管见多少个女孩儿,在我心里你都是最好的。”

沈萱继续说:“你对我已经很好了,我会永远记住你的,能让我记住的男孩儿不多。你不要再难过了,其实,经历过几次恋爱也是有好处的,能帮助自己找到最合适的人,而且也会更加懂得珍惜。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找到属于你的女孩儿的,到那时你就会觉得,没追上我也是一件好事,所以你没必要为我而伤心。以后咱们见面的次数就少了,我也不可能再经常给你发短信了。我希望在见不到你的日子里,你能够开心快乐,能够好好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担心,好吗?”

“嗯,好的。”王晓宁努力露出笑容,可心里却很难过,因为不舍得离开沈萱。

沈萱也很伤感,但也还是露出了笑容,说道:“那就好。我以后有空会给你打电话或发短信的。最后呢,祝你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有个好的发展,希望你能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说完,她莞尔一笑。

王晓宁说道:“谢谢。”

沈萱说:“那我回去了。”

“嗯。”王晓宁看着她转身离去,直到她快走进店里了,怕她回过头来看见自己还在看她,所以就赶忙转身朝卫生间走去。

他心想:多好的女孩儿啊,那么懂得关心人,从我认识她第一天起,她就一直关心我。唉,要是我能得到她就好了。

下午两点钟,沈萱下班走了。王晓宁看见她走出店门,心里难受极了。他想追出店外,好好看看沈萱,一直看她登上公共汽车为止。可是郭宏涛在店里,他不能这么做,所以只能看着她走出店外,斜着穿过停车场朝马路边走去。当看到她走到马路边时,他终于忍不住了,假装去洗手间,于是就快步走出店外。

当他来到店外时,沈萱已经到了马路中央。他于是就站在一个店里人看不到的地方,然后一直望着沈萱走到马路对面、又走到东面的站台。当沈萱到了站台转过身面向这边时,他真希望沈萱能看见自己,于是就在沈萱朝自己这个方向看时连忙挥手,可是由于离得远,沈萱没看见。他想走到马路边再朝沈萱挥手或者喊沈萱,可是那样有可能会被店里人看见,所以只能朝东走来到沈萱的正对面,因为沈萱除了朝西看看公交车来没来之外,大多数时间都是望着马路正对面。

这一办法果然管用,他站在这里再一挥手,很快就让沈萱看到了自己。沈萱也向他挥了挥手,脸上露出笑容。他感到很欣慰,就站在这里一直看着沈萱。沈萱不时地朝他挥挥手,他也朝沈萱挥挥手。后来沈萱又给他朝专卖店的方向挥了挥手,他知道这是让自己回店里,于是就摆了摆手,意思是不回,沈萱也就没再劝他。就这样两人一直对望着,直到公交车来了。沈萱最后向他挥了挥手,他也向沈萱挥了挥手,然后看着沈萱上了车,直到看着车远去自己才往店里走。

他回到店里后,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写诗!一定要好好写诗!等我出了书后,就能回来看沈萱了。

晚上他坐在写字台前,拿出一支油笔,又拿出一个自己用白纸订的大本子,他准备先用油笔在这个本子上写初稿,因为修改时需要涂涂改改,不需要太好的本子,而油笔又方便,不需要灌水,等全写完后再用钢笔往稿纸上誊。

他又拿出一块儿早已准备好的电子表,是一块儿专门挂在钥匙链上的正方形的表,把表放在写字台上,这样就能随时看时间了。

一切准备好后,他就开始写作了。这是他一直想要的时刻,总想从某一天开始能够安安静静地、专心致志地、并且有充分时间地进行写作。这个愿望已经被拖延了一年零八个月,现在终于实现了。虽然这只代表着写作刚刚开始,并不意味着最后就一定能成功,但他此时很有信心,觉得只要写完就很有可能出版,况且写作也是他喜欢做的事,马上就要在想象的王国里畅游了,因此他此刻十分激动。

他几天前就给自己的诗集起好了名字,叫《忘忧草》。因为这部诗集是为沈萱而写的,沈萱的“萱”字是萱草的意思,而萱草又叫忘忧草,所以他起了这个名字,同时也希望自己写的诗能够让人读了后忘掉忧愁,获得宁静。

既然书名已经定下,他就直接开始写诗。他以前没写过诗,所以全凭自己从一些诗歌书上学到的知识再加上自己对诗歌的看法来写。

他觉得诗歌首先要有诗意,没有诗意的诗怎能叫诗呢?就连一些小说和散文读起来都觉得有诗意,更何况诗呢?

其次要有节奏、有韵律,使人读起来顺口一些,如不具备这些和散文有什么区别呢?

还有就是要用形象的事物和比喻来表达要说的内容,而不是直抒胸臆,说什么“我爱你啊”“我想你想得睡不着觉啊”。虽然古人写过这样的诗,比如《诗经》里就有“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这样的诗句,但那都是两三千年前的诗了,那时还是诗歌的起始阶段,诗歌是要向前发展的,如果现在还那样写就不好了。

王晓宁虽然是想按着以上那些标准来写,可想归想,写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否则懂得诗歌理论的人多得是,还不都得成为大诗人?所以他写开后就无法完全按照那些标准去写了,只能尽自己所能去写。

他这次是下定了决心,要通宵达旦地写,心想人生难得有这么一次刻苦的机会,不刻苦怎能成大事业呢?况且写诗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所以就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刻苦一回。

夜深人静,他坐在写字台前,惟有台灯相伴。灯光只能照亮一小片地方,而周围都是昏暗的,因此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人待在孤岛上,而且是在黑夜中的孤岛上,感觉自己就像是鲁滨逊。不过他很喜欢这种状态,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全神贯注地进行构思和推敲。

他一直坐在写字台前写,除了上厕所外就没离开过椅子,隔一段时间看看几点了,就这样坚持写到了天亮。他看看时间,已经五点三十五了,此时天才刚刚亮,太阳还没升起来,他想再坚持一会儿,等到太阳升起来再睡觉,如果到六点还没升起来也必须睡觉,因为那时父母就很可能醒来了,他不想让父母知道自己熬夜。

因此他又写了二十五分钟,六点整准时停笔,把本子和笔收好,把台灯关掉。然后他来到窗前,撩开窗帘往外看。因为他的屋子是在阴面,所以不可能看到日出,但他可以通过北面的楼房是否被照上阳光来判断太阳升起来没。

此时还没有,但他感觉,那一刻马上就要来临了,因为天已经大亮了。果然,没过一分钟,他就看见北面的楼房顶上染上了一层粉红色。

太阳出来了!他高兴极了,一直看着楼房上粉红色的面积越来越大,直到看见有一户人家的窗玻璃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就知道,太阳已经完全出来了。

他这才上床睡觉。他想到了李贺的一句诗:吟诗一夜东方白。他心想:我也做到了,只要这样坚持下去,以后一定能成为大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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