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银监会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消息在网上广泛流传。据笔者所知,这份征求意见稿在8月份之前其实已经出来了,大约在9月26号定稿,预期地方稿将会在近期下发。
8月24日银监会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这个《暂行办法》可以被认为是整个P2P网贷行业法律框架,后续至少需要出台三份具体的细则作为配套,包括存管指引细则、金融办的备案细则以及所谓的ICP备案的细则。显然,近期的这份征求意见稿正是适应《暂行办法》的要求。
关于网贷资金存管,网上的“征求意见稿”做出这样的表述:“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结合以下一则市场传闻:易宝支付称将在年底,也就是12月31号前结束P2P存管业务。笔者接下来要谈的是市场很关心的问题,第三方支付会不会全面推出网贷资金存管市场?
第三方支付或有参与余地
目前大多媒体倾向于认为,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第三方支付吹响“死亡号角”。事实上,在征求意见稿之前,监管层此前已经非常明确地表态,要求银行去承担网贷资金存管的工作。比如8月份的《暂行方法》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10月13日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只是延续此前的监管思路。
行业内人士均有这样的共识,《暂行办法》应该可以被视为行业的法律法规,那么行业必然是需要遵守和依法去执行。易宝支付退出网贷资金存管后,一定会带动其他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也采取同样的做法。至于第三方支付以后还能不能参与整个网贷平台的资金存管业务呢?我们注意到,征求意见稿里面讲到关于大账户+小账户的问题,我个人的观点是,从这个大账户和小账户之分来看,其实第三方支付还是可以继续参与网贷资金的存管业务。只是说,第三方支付不是整个监管的核心,只是发挥一个辅助的作用。
银行门槛会大幅提高
监管层明确要求由银行来承担网贷资金存管工作,无疑是标志着银行实现了从“买方市场”到“卖方市场”的华丽转身。因此,我们预期以后银行的资金存管条件一定会比先前更加苛刻。举例而言,银行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提高年费,要求平台支付系统接入费、通道费、保障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24日,有145家P2P平台与银行签订了直接资金存管协议(不含前期谈判、协议签订中),其中,正式上线银行直接存管系统的P2P平台超63家,约占同期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不到3%。
银行提高门槛后,这些大量还没有对接银行存管的平台将面临极大的合规压力和沉重的合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将会看到很大一批平台不可避免地要被过滤掉。而对于那些原来已经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的平台,这时候所承受的压力可以相对小一些。
后续费用会增加
除了银行资金存管费用,平台还需要注意的事情是,预计后续还会有多笔不菲的成本支出。笔者预计,以后监管层对网贷行业的监管方式,将会参照以前金融办监管小贷公司的做法,即引入“报送系统”。具体的做法大致是,网贷平台每月都要上报贷款余额,要求采用外部审计的方式,外部审计师的人工费用将由平台去支付,而金融办则负责选定合适的审计师,来对网贷公司的财务状况做审计。审计师得出审计结果后,会把这个数据跟银行存管的流水账目再做交叉核实,以此来对网贷行业实行“行为监管”。另外,根据监管层的要求,平台还需要进行ICP备案,而ICP备案涉及系统安全,尽管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但这里肯定也会有很大一笔费用支出。
真正扎根P2P的不多
由此可见,目前网贷从业者正面临着非常大的考验。据近期公布的第三方数据,全国有58家P2P停业,其中广州占了11家,这表明很多网贷平台扛不住压力选择了退出这个行业。另外有统计数据显示,截止9月30日,广州地区累计平台数量是88家,但我个人认为,这88家网贷平台里面真正扎根做P2P的平台并不多。行业内普遍的说法是:“P2P行业后续可能只会剩下一两百家,”此说法有一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