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积极推动就业与企业发展协同共进的大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极具含金量的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费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不仅为企业减负,更为社会稳定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深入了解这项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政策概述
为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国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了一项税费优惠政策。企业若招用脱贫人口或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享受定额税费扣减,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二、税费扣减细则
1.扣减限额计算:企业应根据招用重点群体的实际工作月数计算扣减限额。计算公式为:扣减限额=∑(每名重点群体本年度在本企业已实际工作月数÷12×年度定额标准)。
2.扣减顺序:企业每月(季)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若年度累计应缴税款小于扣减限额,减免税额以应缴税款为限;若大于扣减限额,则以扣减限额为限。
3.企业所得税扣减:若年度内实际减免的税费小于扣减限额,差额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未扣减部分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政策享受流程
1.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企业需提交招用重点群体清单、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招用人员发生变化时,企业需及时办理变更申请。
2.向税务部门申报:
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填写《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信息表》,并通过相关纳税申报表享受政策。
企业需留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等备查材料。
四、重点群体范围
1.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3.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五、注意事项
1.同一重点群体人员开办多家个体工商户的,应选择其中一户作为政策享受主体。
2.同一重点群体人员在多家企业就业的,应由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享受政策。
3.企业招用不同身份的就业人员,可分别适用对应的政策。
4.同一就业人员具有多重身份的,应选定一个身份享受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5.企业因以前年度招用重点群体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的,可依法申请退税。
六、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