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忠孝》第四章 明君贤臣
红林悟道《韩非子-忠孝》上一章韩非子就尧、舜、汤、武“弑君曲父”进行了深入的论说,主要还是按《竹书纪年》上的记载为准,他认为尧被舜囚,尧辟位,舜继位,关键是尧还尊舜为君,不知尧是心甘情愿,还是被逼无奈,总之韩非子认为尧、舜的作法不对,不合规矩,而汤、武“弑其主、刑其尸”更是不对。最让韩非子想不明白的是这四人的行为“天下誉之”天下人都为之称赞。
对“弑君曲父”的恶行,天下人不嗤之以鼻,反而大加赞赏,成了社会共识,在韩非子看来这就是天下至今不治的原因。韩非子“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的论定让人回味无穷。这里的“不治”并不是无序的混乱,而是没有达到韩非子理想中的“法治”无为。自古社会就处在“治与不治”的混合体中,只是要看整体与局部的治与不治,治与不治的比例。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的特性就决定了完全的“治与不治”是不存在的。
从“道”的角度看,“天下至今不治”本就是事理,事物发展的动力是自身的矛盾,治与不治就是天下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原力,如果天下治了,矛盾没有了,社会就不会发展。从辩证法的角度看“治与不治”是永远会并存下去,只是看谁占主导地位。韩非子将“天下所以至今不治”的原因归咎于尧、舜、汤、武和“天下誉之”有些偏颇。
天下的“治与不治”所涉及的原因很多,韩非子从“人情”与“社情”的角度得出“依法治国”的思想,依之则治,弃之则乱。韩非子说尧、舜、汤、武的故事,无非就是借此来说明没有法制与法治,是天下不治的原因。
为了继续深挖尧、舜、汤、武的历史“罪恶”,韩非子接上文继续说道“夫所谓明君者,能畜其臣者也;所谓贤臣者,能明法辟、治官职以戴其君者也。”意思是:所谓明君,应该是能够控制臣子的人;所谓贤臣,应该是能够彰明法律、治好官务来拥戴君主的人。
韩非子意思很明确,就是要通过对比来说明什么是明君贤臣,按此标准而言尧、舜、汤、武绝不是明君贤臣,自然就是“反君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是昏君奸臣了。明君能很好地控制住臣子,但,尧没有控制住舜,被舜囚禁,不得不辟位于舜。反过来说,贤臣要知法尽职拥戴君主,但舜显然不是,他知法犯法,囚禁尧帝逼其辟位,自己继位。在韩非子看来,尧与舜的所作所为都是不法之为,既没有按规矩行事,也没有依法理事。
尧舜时期没有明确的历史文献,也没有出土带有文字的文物,我们无法确定那个时代是否存在明确的法律条文,尤其是关于部落首领继承的规定。即使是韩非子也只是按自己的猜测或是研究,并以法家的标准与思想来评判尧、舜、汤、武的“弑君曲父”之为。这也是现代人文科学研究的方法,就像我们认定中国自秦汉以来二千多年的历史是“封建”一样,我们只是用了现化西方化的历史观来评判我们历史。这样的评判标准显然是不科学,不公正的,是对我们自身灿烂历史的侮辱。
韩非子用春秋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来评判夏商周时期的尧、舜、汤、武,显然,这也是不科学,不公正的,不能为了证明自己的学说,拿古人来说事,只因为现在的人都推崇尧舜汤武,这有些哗众取宠。尧、舜的事我们不置评说,但汤武还是要讲一下,汤武伐桀灭夏被称做“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消灭暴君与暴政这是历史的前进,是由“不治”走向“治”,是一种进步。
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从《五蠹》中我们就知道在上古原始部落时期,部落首领是推举产生的,为部落的生存与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人才能被推举为首领。到了国家时期,朝代的更替都是从“不治”走向“治”,形式如“汤武革命”一样。从民众的角度讲,“治与不治”的主体是百姓,社会混乱百姓苦难,社会平安百姓安康,所以圣贤将朝代的更替上升为“替天行道”。
【夫所谓明君者,能畜其臣者也;所谓贤臣者,能明法辟、治官职以戴其君者也。】
我们知道“明君贤臣”的概念就好,并在现实中实践。我们需要的是“忠诚”,而不是“愚忠”,忠诚者只对事不对人,愚忠者只对人不对事。对事才能按事物的规律与规则行事,事才能成功,事成才是“忠诚”的目的与实质。
朝代的更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已经超出了“孝悌忠顺”的道德与价值观。只是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从未中断,所以讲起此话题就显得很是沉重,不管怎么样,当今的中国是最好的中国,我们一直在进步,没有辜负圣贤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