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第一次看了电影的《滚滚红尘》,感叹战乱人世、爱情无奈。
多年中,听了一曲陈淑桦的《滚滚红尘》,只觉得似曾相识,幽幽的哀愁。
多年后,再次看到书架上的《滚滚红尘》,才知写完此剧后第二年,三毛自杀了。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事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全是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也不惜换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对我而言,大多数时候,电影与书籍无法同时处于融洽状态,甚至太紧促的陆续而至也会有所冲突,看电影时无法接受书中的任何一个字,即使看完后过段时间也不行。真正进入一个故事时,眼睛与心是一致一体的,很霸道地无法立即接受另一个故事,眼睛是不习惯,而心是有所抗拒。因此需要一点回忆的幻想去过渡,直到回忆日渐模糊,似乎惟有如此才能坦然接受一个新的开始。眼睛是善变的,也许只要一天的时间就够了,而心是固执的,即使说一生也不是不可能的。
慢慢地,眼睛积累了数不清的故事,心里不断上演新旧更替的磨合,每动一次心,就多一分矛盾,明知如此,仍欲罢不能。于是,眼睛成了心的俘虏,而心却又是眼睛的骑士,因为眷恋着痛楚的幸福。因为痛苦的存在,幸福显得精彩,因为幸福的诱惑,痛苦成了心劫。因此而快乐,自讨苦吃的快乐,另辟蹊径的快乐。
于是,韶华还是追逐着能才的温暖,哪怕这点温暖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是如此无力,还是倾尽全力去燃烧。而能才也还是矛盾地爱与躲,他爱韶华,却又踏实于需要生存的生活。月凤始终没心没肺地吃着栗子谈着恋爱。无论是戏里书上,三人都是可爱得挣扎着,唯一肯定的是这辈子也无法如家人般生活在一起,所有看似的幸福都只是回忆的瞬间而已。于是,在四十年后,回来寻找韶华的能才得知故人已去,能去的地方是当年和韶华月凤漫步的街道,仿佛大衣的左右口袋里还残存余温。
来易来 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 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本因属于你的心 它依然护紧我的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的手
曾有人觉得《滚滚红尘》的故事影射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即使如此,仍有着异样的结局。韶华没有张爱玲的洒脱忘却,没能远走他乡躲过时代洪流,韶华与张爱玲在对待爱情上最大的不同是,韶华短暂的消化掉爱情,其实是时间的消化,而张爱玲确实自己用心去消化,也许都是剜入心里的痛。于是,许多年后,张爱玲再次面对胡兰成的来信,看也没看,只是退回后淡然说了句:“你再写我也不会看的,因为我已不再喜欢你了,而你是早就不喜欢我的了”。张爱玲爱得更多的是自己,也明白自己得多。
韶华的心,更像是月凤淘气倒进大衣口袋里的栗子,那些栗子终究还是被战乱碾成齑粉,哪怕有着看似坚强的外壳。在江南小镇的雨夜,韶华撕了能才为她挡雨的纸伞,倔强地说了句“我沈韶华什么时候要人蔽过雨”。其实,她是愿意让能才做她一辈子的伞,只是能才现实地那句“我当不起你”,让她无法承受“八字命书”与房东太太的落差,最爱男人为了生存放弃了她。
据说习惯翅膀飞翔的人,学不会用脚走路。韶华终学不会与时局妥协,她与余老板暂时的相处甚至只是赌气,像个孩子,用做坏事的出格行为来博得大人的注意。当她看到能才的潦倒,什么都软化了,哪怕她埋怨他只关心自己,哪怕她无法接受月凤的死,她还是释怀在躲他的怀里,她始终爱他如昔,哪怕这个男人注定会更爱自己。
历经沧桑之后,韶华骨子里还是那个用燃过的火柴画眉、用金戒指付小费、喜欢泥老虎、喜欢流声机的迷糊女子,她只想按着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下去,也许还有点不明白旁人的眼光。即使月凤质疑能才的身份,韶华只是平静的一句“他是我的男人”。
来易来 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 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人虽为统一的独立个体,仍免不了内在的分裂。就像心与眼睛,心与身体。热恋中的韶华一脸迷惑地问月凤,身体是不是跟心一起走的。她是真的不知道,因为她在恋爱,一切于她眼里,都是完美的,能怀疑已经是很聪明了。月凤有点无奈有点骄傲地说,我是,但男人不是。她是对的,女人是爱情动物。就像月凤边吃栗子边骂男人没心没肺最后仍肯定,可我还爱他。月凤后来死了,死在乱枪中,她的灵魂依然说,他把他的梦想交给我,我把我的心交给他。
有人说过,世上的女人很多,男人说值得爱的有很多;世上的男人很多,女人说值得爱的只有一个。韶华放弃了逃离,把能才推向彼岸,因为她爱他,唯一的爱。能才却可以亲切地叫房东太太“小傻瓜”,尽管他并不爱她,尽管韶华是无可取代的,而这却是韶华所无法忍受的,在他眼里,她不是唯一。直到后来,能才对她说,你走了以后,我发觉自己是空的。在一起时,男人只看见女人的美好;离开后,男人才发现女人的珍贵。如果说韶华与能才的故事是个错误,还可以推脱一句“乱世”。换作如今,只能牵强地说一句“无缘”。其实,只是爱得太自私,自以为是,于是,宿命成了主宰。
只有在逃亡的车站,逃难的人群中,能才终于愿意停止关于身份的逃亡,哪怕死,从今往后把韶华当作他唯一的故乡。有点像张爱玲《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和范流原,捉迷藏的爱情游戏,终于在香港战事中有了相依为命的夫妻感情。可是,有些男人最坚定的决心往往来得太迟,相信韶华已决定了牺牲自己让能才去远走他乡,而最后的这句誓言仿佛换取了付出的值得。韶华最后的一推,最后的回头离开,用尽了生命全部的力气,她知道她和这个她最爱的男人将从此天各一方,她也知道她没有别的对他更好的选择。
韶华剥去了唯一的保护壳,留给了她爱的男人去安度余生,也把柔软的心赤裸裸地曝露在纷乱的人世间。就像老古当年的评价:“尤其是你,你来自一个帝国主义买办家庭,你曾经有过一个汉奸爱人,你的文章里,老爷、丫头、春望、玉兰,全部都是剥削阶级的烙印。”于是,结尾处三毛安排的结局,沈韶华死于时代的洪流中,倒是自然而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