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下,发布这篇文章,迄今为止我在简书一共写了20万字。按理是该高兴的,可我一点也不开心。
原因是这几天写东西完全不在状态,发的文章有点赶,心里越急越写不好,一会想写这,一会想写那。
这里修修,那里补补。改过来改过去,最后还是放弃重新写,重写还是不满意。再写一篇,开个头又放弃。
明明脑子里有许多东西可以写的,就是写不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的原因,每天晚上临睡之前,都在想怎么怎么写,构思的明明白白,早上起来啥都忘记。
为了凑日更,胡乱写一篇自己都看不下去的文章发布出去,实在对不起读我文章的简友们。
还是喜欢群里的管理员每周发的作业题,自己不用费脑子想,看到题目自然就有话说。
索性不写,下午决定和老张一起去逛街。也许能找点素材呢?
大街上有许多女孩穿着红色的棉袄,和我小时候盖的被子一样的花,感觉她们身上披着一花被一样。
现在年轻人的审美还真是有点不可思议,想起昨天老张说给我买一件花棉袄就想笑。
老张就一实用主义者,从来学不会浪漫。昨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女儿让他给我买一束玫瑰花,他说再好看的花都会枯萎,不如吃一个养颜美容的猪蹄实惠。
我说不想吃猪蹄 ,腻了。
他出门去给我买一杯红豆薏米奶茶,是我最喜欢的味道。
晚上做了一桌子菜,都是我喜欢的。虽然是没有玫瑰花,没有烛光的晚餐,一样吃的有滋有味,喝的心里暖乎乎的。
我常常在想,如果一辈子能这样平平淡淡的多好啊!
你看我说自己不在状态,这写着写着又扯远了。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抓不住重点。
先这样吧!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