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放不下的不是人而是那段执念(微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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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子豪说他早年出过一场车祸,手臂里植入了一枚钢钉,用来固定骨头,我便问他,那你过机场安检的时候会不会嘟嘟响?

何子豪把我这种毫无同情心的玩笑视为一种可爱,可是我知道,我只是放肆而己。因为他对我很好,没有原则的那种好。小野猫被人宠宠也是要挠人的,何况我是个女人,年轻貌美的女人。

认识何子豪不是意外,因为他是我相亲得来的产物,虽然我很鄙视,可是我妈以死相逼,于是只好迎合一下她老人家。

见了面,我照例是没有看上眼。何子豪的长相是那种扔人维里便找不着的类型,要不是一头乌黑的头发和充溢着油光的肤质,说他是个半老男人也不为过。可是他很健谈,周旋得我妈眉开眼笑。

然后晚上,他发来一条短信,他说,你很沉默,你妈很健谈;你很忧郁,你妈很活泼,我已爱上你妈,报告完毕。

那天很冷,我缩在被窝里看《关于莉莉周的一切》,这是部关于残酷青春的片子,而不再青春的我,俯视着屏幕里的青春,寂寞的空气便凝结成了一柄剑,一点一点地挑开我冰冻神经,然后这条短信让我大笑了,笑得差点滚到床底下,再来,我就决定留下这个男人。

留下的意思,并不是结婚或者什么,只是留下,仅此而已。

我这种人是不是太可恶了?也许有一点。关于我的可恶,闺蜜中流传着一个说法:别人是牵着男人买衣服,而我是买好衣服找男人。

没错,真的有一件衣服,长年累月的呆在我的衣柜里等待可以穿上它的男人那是一件三宅一生的男款风衣,深色、收腰,长摆,这样的衣服,如果你不够有气势的话,根本就压不住。

可是什么才叫有气势,我也说不清楚,我只好说,比如你一穿上它,然后我的整个世界都亮了。

然而至今我都没有把它给任何男人穿过,即使我和一些人上过床,彼此老公老婆的乱叫。

事实上这件风衣曾经差一点就有了主人,遇见那个男人,我就像被一记闷棍击中,然后身体里每个毛孔都在唱歌,爱情的感觉如此强烈,如同五雷轰顶。风衣就是我打算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因为我从橱窗里一眼看到它,就仿佛看到上面写着那个男人的名字。于是,尽管贵得肉疼,仍然咬牙买下来。可是生日当天,男人及时地牵来了自己的未婚妻,这件风衣则被我沉默地抱回了家。

我觉得你应该为我的执着鼓掌。

何子豪没什么好说的,总之是个平淡的男人。他认为我是他的女朋友,而我认为他只是我的床伴。床伴,这个称呼非常不好听,可是实用。

别忙着鄙视我,作为一个成年女子,有时候她的寂寞超出你的想象。

何子豪据说有着很苦的出身,早年在屠宰场上过班,于是他最爱讲的故事,便是穿着水靴行走在猪肉与猪肉之间,猪们都被扒得光秃秃的,这里一堆那里一堆,然后他每天用三十米长的自来水管冲洗着满地的血污,见证着毫无尊严的死亡。

何子豪说,只有在那种时候,你才会明白,能够做人是多么的幸福。何子豪的忆苦思甜对我起不到一点激励作用,因为现在的他有了一点小钱,便迫不及待地过上了奢侈生活,于是我只好跟着这个暴发户腐败起来,好吃好喝的却仍然摇摆不定。

有一次我们为了结婚这个问题争论起来,我说,为什么非得结婚?我就不结。

何子豪说,你不嫁我嫁谁?世上哪有我这么好的男人,容忍你在硬盘里存超过100G的A片。

我们总是这样,无论多么严肃的问题,说着说着就开始扯淡,最后索性来一场肉搏。因为他激情膨湃,并且极具挑战精神,就算是块冰,他也能磨呀磨的,直至磨出火星来,而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不怎么拒绝唾手可得的快乐。

于是一对这样的男女,彼此并不心心相印,可是琴瑟和谐,每一次都很美妙。

直到有一天他惹恼了我,因为他居然翻出了柜子里那件风衣,毫不犹豫地穿在了身上。你知道吗?那真是一场灾难。那天我们刚刚进行完一场战斗,我从洗手间出来,正好看到他光着身子钻进衣服里,可是他身材不够高,肩也不够宽,于是不是他穿了衣服,而是衣服穿了他。

那天我很失态,歇斯底里地怒吼,你他妈给我脱下来!

我知道何子豪很受伤,其实他早就受伤了,不仅仅是因为我为了一件衣服差点杀了他。

不过他真正下决心离开还是在顾丁出现之后,在此之前我有事没事就对他说,给我一年时间,如果一年后我还不想结婚,你就离开吧。

何子豪的回答是,你以为你是谁,别说一年,一天我也不想等了。话虽这样说,下一次他仍然准时来敲我的门,手一摊说,多给你一天时间算了。

何子豪其实真的挺不错的,可是他穿不了那件风衣,我有什么办法?

我这么说其实是因为穿得下那件风衣的男人已经回来了。

好吧我承认,那个男人就是顾丁,就是那个抢在我表白之前牵了别人手的混蛋。他在某日打了我的电话,质问我为什么最近都没有浏览他的博客。

我承认我一直都在关注他的博客,自虐一般盯着那些不断更新的照片看许久,包括婚纱照和温馨家庭照。当我终于发现博客会自动记录IP地址时,才惊觉自己是个猪头。

三年了,他居然还记得我的电话号码,三年了,我居然没有换掉自己的电话号码。由此我想起了一句滥大街的美国谚语,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粒会吃到什么。

何子豪说,你们两个男女主角就围着琼瑶电视剧般的人生演一辈子吧,别再出来祸害别人了。

何子豪恨死我了,恨得连风度都顾不上了,再然后他就摔门而去。

事实上生活远比电视剧复杂和精彩,因为顾丁说,和妻子之间闹了很大的矛盾,目前正在分居。

如果一个已婚男人告诉你这种事,你还品味不出来什么的话,那么你很不可爱。

我是可爱的,因为我马上就知道这个男人需要安慰,或者说,需要拯救。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一个久经沙场的女人,至少对于男人,我自以为是有一点经验的,可是面对顾丁,确切地说,面对婚姻失意,狼狈不堪的顾丁,我觉得自己完全是一个处子。

因为当他面对面和我说话时,我甚至拿不准他的视线里是不是有我。

我知道我表现得太用力了,讨好和喜悦都很明显,我恨这样的自己。

我们在一起,不过就是喝酒,聊天,聊天,喝酒,直到我终于不耐烦,直愣愣地对他说,不如开房吧。

然后顾丁愣了一下,似乎很意外我居然这么直接,在确定我不是开玩笑后,他点头说,好。

我松了一口气,我想如果他拒绝的话,我会杀了他,或者杀了我自己。

然后我们顺理成章地找了个宾馆,我先洗澡,把洗澡的时间拖得很长,因为我需要慢慢理顺自己的思路,包括对着镜子校对自己的每一个姿势,掩藏身体上的每一处赘肉。然后我在镜中发现自己在发抖。

我的身体和我一样欣慰,因为总算可以把自己交付给真正的爱情。

顾丁坐在床头抽烟,烟灰弹得满地都是。直到我站在他面前,他才慢慢抬起头来,伸出手,从我手臂开始,一寸一寸地抚摸,像品鉴一只古瓷瓶。可是过了很久,他的手还是停留在那些无关紧要的地方,我身体里的血一次次被掀起浪潮,再一次次冷却下去,我觉得我要顶不住了,再矜持下去我就要感冒了,这时顾丁忽然说,我去洗澡。

然后就气喘吁吁地从我身上弹了起来,直弹进卫生间。

我仰面躺在大床,脑子里有一瞬是空白的,因为我知道有什么不对劲,却又想不通到底为什么不对劲。

这时,顾丁放在床头的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我想都没想就拿起来。是他前妻的短信,只有一个字,好。

再往前一翻,则是顾丁五分钟前发出去的信息:回来吧,我们找到彼此不容易。

这个城市最近办了一场如火如荼的公路自行车赛,据说市民可以自由报名参加,优胜者可以免费获得华东五日游。而这条本来与我八杆子打不着的电视新闻,却因为镜头里惊现何子豪的大饼脸而让我错愕不己。

电视里,何子豪轻松赢得业余组冠军,他的获奖感言是,他参加比赛的目的,是为了锻炼得更强壮,以便穿上一件三宅一生的风衣。

我敢打赌何子豪这番话,是故意说给电视机前的我听的,因为以他一米六九的身高,即使骑一百年的自行车,也不可能健美到能穿那件只有基努·李维斯才撑得起来的风衣。即使是顾丁,也是穿不了那件风衣的,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有勇气让他试穿。因为我害怕幻灭,害怕他穿上那件衣服,却不是我当初想象的样子,害怕一直以来固守的爱情,不过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宏大。

那天他从浴室出来后,依然衣着整齐,大约在心里准备了一篇解释给我,可是他发现用不着了,因为我已经穿好了衣服,梳好了头发,安静地看着他。结束就是这么简单。我仍然想说,很可惜我没有抢在他妻子之前遇见他。我想为他鼓掌。

好在我还有另一个开始。何子豪说,别以为曾拥有一段看不见摸不着的爱情,便比别人高级。所以我不要死要面子的硬撑了。我承认我正在想念何子豪。开始我告诉自己,我只是想念他的性能力。后来发现不是的,我想念的是他整个人,从头到脚。

华东五日游何子豪带我去了他曾经打工的那个屠宰场,他非要我也穿着水靴,行走在猪肉与猪肉之间,体会做人的幸福。好在那个屠宰场老板没有和他一样疯,人家根本不记得他这个人,所以拒绝他闯入。

秋天到来的时候我把那件风衣拿到裁缝那里改短和改小,裁缝说,名牌啊,你舍得吗?

名牌又怎样?就如何子豪所说,只有衣服迁就人,哪有人迁就衣服的。

找男人也是一样,即使你心里定下再苛刻的标准,可是爱情说来就来了,它才不管那个人是不是穿得下一件三宅一生的风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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