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波老师在《历代经济变革得失》一书中,总结了以1883年轮船招商局夺权事件为起点的六次重要的“国进民退”事件。现梳理如下:
1.1883年,轮船招商局夺权事件
1872年,李鸿章为了在长江航运中抵抗外国轮船公司的势力,决定创办轮船招商局。筹备之初,面临缺钱少人的困境,李鸿章提出“官督商办”的企业制度,唐廷枢、徐润及郑观应等著名买办相继入局,投资并致力于公司的经营。经过十年左右的经营,轮船招商局在长江航运业务中击败美国和英国的船务企业,取得骄人业绩。此时,官商矛盾出现,唐廷枢等人提出政府不必再派官员,招商局的盈亏责任从此由商人承担。而这是李鸿章所不能接受的,洋务派办洋务的唯一目标是“强兵富国”,政府若从事商业,必须我有经营的主导权,并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引进民间资本及买办人才,都是资源缺乏情况下的权宜之计。
1883年,上海爆发金融危机,房价大跌,徐润、郑观应等人利用主管招商局财务之便,私自挪用巨款炒作房地产,此时丑闻东窗事发。李鸿章乘机将这些买办“净身出局”。1884年,盛宣怀以官方代表身份,兼任督办和总办。徐润等人成为第一批因体制冲突而“牺牲”的“国有企业经理人”。
美籍华学者郝延平将此视为“官僚资本主义产生的转折点”。这次事件结束后,洋务派官僚与新兴企业家阶层的“蜜月期”就此结束。在以后十余年中,洋务官僚为工业企业筹集资金变得更加困难,当时清政府的财政来源十分有限,全部税收占国民纯收入的2.4%,民间资本的失望,使得洋务派的投资手笔越来越小。
2.1911年,清政府的铁路国有化
甲午之后,中国大兴铁路,清政府将之当成国策,民间看到了巨大的利益,国际资本也不甘失去机会,于是,铁路成了各方争夺和博弈的最大热点。1904-1907年间,各省成立18家铁路公司,其中,13家商办,4家官商合办或官督商办,仅有1家为官办,数以十万计的民众购买了铁路股票。1911年,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化,这项政策对保护民间股份毫无考虑,政府只还给民间股东六成现银,另四成为无息股票,也就是说,投资人不但没有任何投资收益,还承担了四成的损失风险。
“路权回收令”颁布后,各省商民群起反抗,其中以湖南和四川最为激烈,长沙群众举行万人集会,并号召商人罢市,学生罢课,拒交租税以示抗议。四川组织保路同志会,宣誓“拼死破约保路”。四川总督枪杀数百请愿群众,民变骤生。清朝廷紧急抽调湖北新军驰援四川,导致武汉空虚,10月10日,在同盟会的策动下,数百新军发动起义,星火顿时燎原,辛亥革命由此爆发。
3.1935年,国民党政府的银行国有化
1935年之前,中国金融业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私人银行家手里。全国银行总资产的89%掌握在上海银行同业公会的成员手中。其中,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资产占全国银行总资产的三分之一。1935年3月,孔祥熙以拯救实体经济为名,要求同业公会购买一亿元的定向国债。其后,他突然宣布,政府出于管制的需要,要求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增发股票,一亿元国债将不再按原来设想的贷给工商业者作救济之用,而是要用来购买两行的股票,政府跃升为第一大股东。此后半年,中国通商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和中国实业银行等相继被政府控股,国营资本在全国银行中的资产比例从不到12%猛增到72.8%。
王业健认为,这个事情不仅表明了政府对中国金融界的完全统治,而且也说明了企业家作为一个有力量的阶层是终结了。
1935年11月,在对银行业完成了国营化改制后,孔祥熙宣布进行法币改革,规定从次日起,推行金本位制,全国的货币统一为法币,从此,确立了统一的现代货币制度。
4.1945年,敌产国营化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对各沦陷区等待接收的4万亿元日伪产业问题上,宋子文领导的行政院和财政部坚持抗战前的统制经济立场,一大批以“中国”为名号的国营垄断企业纷纷挂牌诞生,中国盐业公司、中国蚕丝公司、中国植物油料公司等等,它们以“划拨”的方式无偿得到了数以千计的、质量最好的资产。据经济部统计,到1946年6月,已经接收的2243个工矿企业中,作“拨交”处理的高达1017个,标卖给民营的只有114个,还不到接收工厂总数的5%。从产量计,国家资本控制了全国33%的煤,90%的钢铁,100%的石油和有色金属,67%的电力,45%的水泥,37%的纱锭,60%的织布机,此外铁路和银行早已被完全掌握,一个强大而垄断的国家资本主义格局全面形成。
杨小凯认为,这些敌产不但在接收过程中因贪污和不同单位争夺资产而受损,而且以后成为官商不分、制度化国家机会主义的工具,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国营化导致的主要后果,一是国营事业效率低下,二是民营企业家阶层对国民党政府彻底失望。
5.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
6.2003-2008年,从铁本案到四万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