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该案中的巧合性实在是太多了,抓人看巧合,想起案情的关键也是巧合,故事的发展也是更为的牵强。
首先,陈森被抓的一幕,警察都觉得没有希望了,认为疑犯陈森已经跑路。可就是在此刻发现疑犯正在和偷渡协助者因为价钱没有谈拢而发生冲突,因此抓住了疑犯。陈森不知道晚上接触船家?非要大白天出来偷渡?手上那么多的钻石还为30万在那里纠结?不知道先逃出去?这些想不通!
第二,疑犯陈森的女友探监那一幕更不合理,作为女朋友被野猪侵犯不做声?就算只有一次侵犯,女友不想伤及自己和陈森不告诉陈森还可以理解,然而不断被侵犯,不和自己的男朋友说,而是受着,而现在跑来说这些有意思?符合逻辑?看起来像是女友过来专门来绿他的。
第三,案子中关于陈森的水杯处理问题,陈森用保温杯杀了人后既然还把它留在身边喝水,他不嫌弃水杯脏吗?不觉得水杯作为凶器不吉利吗?为啥还要留在身上?为什么不直接一起扔到海里去?
第四,关于赵洁如找到钻石问题,首先说是安装了摄像头,那时候陈森还没从花店辞职,那么可以在上班时间去拿,为啥偏要被撞见?而且还有个问题就是该铁皮屋是陈森的秘密地方,作为一个稍微有点脑子的罪犯都不会把不怎么熟的人带到藏脏款的地方,毕竟陈森才出狱不久,没有那么容易相信一个人。
第五,当警察怀疑陈森的时候,并找到的床尸,能够验到被吸的血液的DNA,为啥还那么麻烦?直接找陈森回来问话呀。因为陈森坐过牢,他的个人信息以及关系网和DNA都会在网警系统里面有存档。而且当警察有大量证据的时候是可以申请DNA样本采集的。这一点说时候看的理解不了。
最后,野猪偷渡回来为啥要去威胁何志尧,结果被反杀,野猪是知道钻石的事,为什么不等陈森出狱然后一起带着钻石走?偏要铤而走险?上一个抢劫杀人的风波已经过了,带着钻石出去做个有钱人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