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在昔
每天路过小区外面那排破败的房子,两只小狗就会争先恐后地从木门下面的洞口钻出来跑向我。
就如同妞妞,远远地看见它趴在那里闭目养神,总有人在不断地路过,它瞧也不瞧上一眼。可是只要我的脚步声一响起,它终于肯睁开它的眼睛,抬起头朝我走来的方向看上一眼。有时候明明看见它不在院子里,当我的钥匙在锁眼里转动的时候,妞妞已经浑然不觉的在我身后了。
这种闻声识人的天赋,或许在小狗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拥有了。
豆豆是一只幸运的小狗。它起初并不叫豆豆,是因为母亲缅怀家里养了八年的豆豆,故而得此名。最开始,我去给还在哺乳期的妞妞送吃的,发现了这只格外引人注目的小狗崽。它的体型在九只小狗里面最大,长着一对圆圆的耳朵,眉心处有一撮雪白色的毛,在那一身长长的、浅黄色的毛发里格外的突显。又加上因为胖,就十分憨态可掬的样子。对于它的可爱,我丝毫抵挡不住诱惑,我把它抱回家养了半天,给它取名贝贝。
贝贝这个名字来源于我在北方养的一只狗,可惜没有看到它长大后的样子。同样的一种感情寄托,我把这只小狗点儿唤作贝贝。
贝贝那时候只有二十五天,太小怕养不活,于是我又放回了妞妞的身边。
之后每次去,我都格外的留意贝贝,很害怕它被人抱走。
终于在第二十八天的时候,母亲说要一只小狗,我自然想到了贝贝。它初到母亲家的第一天晚上,整整地叫了一宿。父亲以为养不活,谁知它成了九个小狗里面第一个幸运的宠儿。母亲一边向我埋怨贝贝淘气,一边又宠溺的给贝贝改了名字,唤作豆豆。
在我之后,陆续地有小狗被人抱走。最后就剩下了这两只小母狗。熊的主人对我说,其实那两个小狗长的也挺好看,因为是母狗,便没有人要!
这两只好看的小狗没有其他小狗那么幸运,和它们的妈妈一样,成了流浪狗。有时候我在想,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逃不过自己的命运。
妞妞怀孕哺乳的光环逐渐褪去,虽然整日里吃不饱肚子,可是没有改掉嘴馋的毛病。有时候看它可怜兮兮地跟着我上楼,实在没有好吃解馋的东西,给块馒头,它走上前来闻闻便把头扭向一边,一副委屈小媳妇的样子。如果正好有带着荤腥的菜汤,我掰块馒头沾上一点,喊妞妞过来,它还是闻闻,但又马上张开大嘴,叼着馍,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给小狗喂食的人逐渐没有了。有时候想,这么多的流浪狗也管不过来啊!让它们自求多福吧。可是每当看见桌上的残羹剩饭,就忍不住地想:倒掉可惜了,还不如给那两只小狗吃。
熊的主人在楼下的落水管处放了一个搪瓷盆,于是强迫症的我,就每天往里面添水。小狗们有次看到妞妞来这里喝水,随后也便相继而来。
流浪狗的特性在两只小狗身上尽显,和妞妞一样,胆小,拒人于千里之外。唯独和我亲近点,每次听见我的脚步声,便争先恐后地奔出来,围绕在我的脚边。即便如此,也只是让我摸摸脑袋,不像豆豆,只要是回了父母家,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会疯疯癫癫地扑上来,在你的脚边直蹭。所以,你想怎么“蹂躏”豆豆都可以,来者不拒。
流浪狗从小就学会察言观色,战战兢兢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见了人,就像受惊的蚂蚱,跳出去老远。
熊和妞妞像极了穷人和富人家的孩子。一个整日里牛奶肘子管够,一个为了果腹惶惶不可终日;一个自信,傲娇的把我们人类都不放在眼里,一个胆小如鼠,总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
我一直以为过了哺乳期,妞妞便不会再袒护自己的孩子。可是,有一次我买了一只烤鸭回来,把鸭头扔在地上,妞妞过去就啃了起来,这时两个小狗闻到味道也疯了一样地跑来了,妞妞便松开鸭头,默默地站到了一边。
妞妞的这一举动,让我对它刮目相看。后来有了食物如果先给小狗,妞妞是绝对不会去争抢的。
相反,熊就是我们小区里的一个霸主。即便熊从来不会饿肚子,小区里的人拿着吃剩的骨头之类,会恰媚地扔给熊,然后和熊的主人兀自说笑,言语中透着讨好。每当这时,妞妞只在一旁看着。
有人说,分点给妞妞吧!说话间就把一些骨头扔给妞妞,妞妞迟疑着,还未等上前,正在一旁啃咬的熊一个健步上去,把妞妞的那一份也吃个精光。吃完最后一口,一边咀嚼着嘴,一边轻蔑的瞅瞅妞妞,再慢腾腾地走回自己的食物前。
我给妞妞东西吃,都是偷偷摸摸的,做贼一样的防着熊。
妞妞虽然还是胆小,在这个小区生活久了,就像花园里的草,院子里的那棵树,不觉间便已融入了这个环境,随性、从容了很多。
有天我在家里看书,听见楼下小狗哀鸣,大狗呜咽。急忙跑去看。原来是熊对着两只小狗虎视眈眈,妞妞自知不是熊的对手,那一阵阵的呜咽就是妞妞发出来的。
从一开始的唯唯诺诺、足不出户,现在两只小狗跟在妞妞的身后满小区地游逛。只是小狗还不知道,未来等待着它们的,除了流浪,还是流浪。
有一次听小区里的一个人说,以前有个打狗的来这里抓狗,在那一排的破房子里抓了好几只母狗,还有小狗崽。这些狗后来都上了人类的餐桌。妞妞是之后独自流浪到小区的。
去往母亲家的塬上,途经一个养鸡场,周围好多的野狗,它们都是为了鸡场的死鸡而来。去年春天,带着儿子去那里放风筝,麦子刚刚从冬天的土地里蜇醒。一只黑色的狗站在一望无际的麦田里,正在低头吃着什么。我走上前去,看到一只被吃的面目全非的死鸡,见有人来,那只狗抬起头惊慌失措地看了我一眼,用血淋淋的嘴巴叼起死鸡就跑了!
眼前的这一幕像极了我看的“行尸走肉”,心里泛起阵阵的恶心。我逃也似地离开了那里。
母亲今年在那里锄麦,说有人拉网电狗,那些狗也聪明,总是远远地躲开。
人们为了吃,总会肝脑涂地。倘若知道摆在面前的美餐,在它们活着时,是以动物的死尸为食,不知道是否还有下的去口的欲望!
黄昏时,看见妞妞领着小狗在路边的草丛里抢食。好奇过去看了一眼,一团黑色的已经晒得僵硬的粪便被它们一口一口地吞食着。路过那排房子时,我看见我剪的那个油桶里――上午喂食的泡馍已经见了底。
2018.6.4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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