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diptyque。 florabllio。
和原子分开的前三天,我去吃了很多次烧烤、喝了很多啤酒。
和原子分开的第四天,我一个人跑去唱了两个小时的KTV。梁静茹的《分手快乐》唱到第三遍时,我开始趴在冰凉的大理石桌上痛哭。鼻涕眼泪弄脏了原子新买给我的浅绿色格子衫。脚边的酒瓶被我踢的七零八落。
和原子分开的第五天,我开始疯狂想念她。
开篇。海浪翻涌而来,一波接着一波。像是打在岩石峭壁上一般,很用力的前进,很自然的退开。大约10秒后,海盐味上来,很清新。有一点苦、一点涩。可是一点也不会觉得难以接受。甚至会有一点贪恋。茴香的味道处理的非常好,不像是我们做菜闻到的那种味道。它是以一种有一点青涩,有一点清鲜的感觉带出来的。像是小孩恶作剧把它折断后迸发出的那一点微弱的青汁。
原子是我中学时期暗恋过的学妹。
说起来可笑。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没有和任何人说过我曾经对原子的爱恋。在所有人眼中,大概都以为是因为原子对我多年的穷追不舍感动了我,我们才在距她和我第一次告白五年后决定在一起。
其实爱情中哪里有什么一味的感动取胜,大多都是痴心妄想的。没有爱情的触感做基础,去委屈自己将就幸福,哪怕一秒,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最初遇见原子的时候,她像是还没有长开的小毛猴。头发毛毛躁躁的,眉毛有手指那么粗,密密麻麻的几乎要连成一字了。脸上的小绒毛也很多。好在睫毛长长的,配她眼睛还是蛮好看的。
春天才刚来,学校里的草才刚泛青,玉兰都还没有开。她就迫不及待的换上了夏季裙装校服—白衬衫,黑底红格子及膝长裙。她的衬衫总是洗的很白,也会有颇浓的洗衣粉味道。后来问她,她总是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是因为喜欢洗衣服时候玩泡泡,为了有更多的泡泡就一口气放了大半袋的洗衣粉,所以导致衣服总是不容易洗干净。她的领带总也系不好,好几次见她都是按小学生系红领巾的方法系出来在操场上晃悠的。至于裙子,和大多数女生一样,总是小心翼翼的一改再改,时间长了,裙子就从膝盖到大腿根了。被教导主任罚在周一升旗念完演讲稿后念检讨书。结果她上来就说“作为学校学生会主席,我认为我私自改短校裙的行为是可耻的。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然后列举了20项把校裙改短的好处,当即让学生会其它成员到演讲台上表决通过。全校一阵暴动,随后掌声和欢呼声响彻了操场。
她第一次来跟我告白,是我参加的运动会长跑比赛结束后。她躲在休息区后面,借了一个多啦A梦的道具头来,等我走过,挡着我说喜欢我。
“同学。”
“嗯?”
“我在你头的斜前方30度方向,现在你前面是饮料售卖机。”
“哦。。。啊!!!”
然后,一溜烟儿,一边撞脑袋一边跑了。
其实我想说在一起的。可是她没听到。
中篇。整体基调开始香甜起来。但是刚开始还是有点酸,是夏天咬一口就酸甜脆的青苹果。桂花的味道出来,桂花香很温和,不甜腻,就是淡淡的花香。之后苹果味道再度覆盖上来。不过这次更像是小时候最爱喝的大湖苹果汁的味道。不是那么甜,但是就是很好喝,味道会留在口腔很久,都很舒服、开心。而且这种苹果香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像是一个移动的大苹果。有点喜感,但是挺开心的。简单、糊涂又一派天真可爱。
原子不知道从哪里要到了我的手机号。开篇“你好,我是那天带着多啦A梦头套跟你告白的田中原子”的自我介绍后,每天也不管我会不会回信息,总是把每天的事情心情七七八八地发给我。我才发现她居然那么话痨。好在她总是会在结束后发天气预报给我作为结束语,提醒我增减衣物。导致我很长一段时间完全不用再特意去听新闻回放。
在一起是在原子和我考到同一所城市的大学后。我心里觉得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在她那里,却激动到发烧感冒半个月。嗯,这丫头果然有点麻烦啊~
不过还是想要她陪在身边。
我们度过了非常美好的一段时间。虽然不同校,可是她总是勤快的来找我吃午饭、吃晚饭,晚上一起泡图书馆、吃夜宵。甚至连我的选修课她也会来蹭听。
她虽神出鬼没,可总是在我身边,所以从未想过她会离开。如今想想,在一起三年,我连她的学校都没有去过,一次也没有。
她离开。是因为和朋友去参加校际联谊会上,发现她是发起人和主持人。是因为,听到其它男生在私底下交谈,她是校花,她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她是学生会主席,她是一边拿着奖学金上学交房租一边当着全校最先靠着商业活动策划和写文章赚钱的保研种子选手……
我重新打量才发现,她早已不是我记忆中的小毛猴。从前的一字眉也早已不复存在。
而我,和从前一样,还是那个除了认头学习,一无所长的普通学生。我们的房租是她在交,我的衣服都是被她遛弯拽进商场买的。那一刻,我居然第一次意识到,我们的差距,以及,我对她的陌生。
我想,我大概弄丢了什么。
我选择对她避而不见一段时间。
当我再一次想起她时,却被告知,她实习的公司派她到塞班岛对新项目进行随程跟进了。
她第一次,丢下了我。而我也第一次,因为可能失去她的爱而变得担忧起来。失了主动权。
末篇。芝麻香蔓延。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告诉我,必须是白芝麻。非此不可。我家自己炒过芝麻,所以对那个味道很怀念。觉得是一种很浓很醇香的感觉。至于咖啡。本来是最令我期待的,但是太抱歉我,在我身上几乎没有闻到。即便闻出来的一点点,也仅仅是恍若游丝般的存在。但是有时候会觉得闻出了咖啡糖的感觉。整体而言,不苦不酸不涩。后调一直保持在一个清新淡雅醇香的状态。
留香时间基本在3小时左右。的确上很春天气息的香水,也恰恰就是四月中下旬到五月中这段时间,天气渐热却不会有黏腻的汗水和躁动不安。
和原子分开的第五天,我开始疯狂想念她。
于是我决定,跑去塞班岛找她。
阳光明媚,白云手拉手连成一片,随清风缓缓飘逝。我穿着之前原子买给我的polo衫、白色短裤、沙滩鞋走在椰林密布的沙滩边。
海风吹拂,让人变得愉悦而清醒起来。然后,我看到了海藻般的长发随风舞动着,双手抱腿一袭白色长裙赤脚坐在沙滩上的原子。
“小姐你好,你的物品丢失,请问是否申请失物招领呢?”
她回过头,看见我的瞬间,眼神从疑惑变成了喜悦。她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甜甜的笑了起来。笑的那么明亮干净单纯,以至于胸前的玫瑰花也绽放的更加炫彩夺目起来。就如同许多年前一样,是我眼中的瑰宝。
好在,我的失物招领回来了。
我们都没有丢下彼此,在最后。
我牵起她的手,走在沙滩上。前面,没看到尽头。
感谢观赏。
最后附上香料表,供参考。
前调:海洋元素。海盐。茴香。
中调:苹果花。桂花。
尾调:炭烧咖啡。白芝麻。
ps. 花神芙罗拉(Flora)是古罗马神话中青春的象征。相传她以缀满玫瑰之姿现身,玫瑰因而成为花中之王。西风之神(Zephyr)追赶着仙女克罗丽丝(Chloris),克罗丽丝企图摆脱西风之神的追赶,最终没能逃过西风之神的拥抱。随即,克罗丽丝的口中溢出了鲜艳的花朵,纷纷而落,飘在花神芙洛拉的身上,形成一件美丽的外衣,曾经是一片白色的大地,转眼间已经是鲜花盛开,生机盎然。 罗马诗人奥凡提奥斯的《行事历》有这样的描写:“我,昔日的克罗丽丝,如今,人们叫我芙洛拉。” 就这样,花神芙罗拉带着雍容典雅,飘洒着令人陶醉的香氛嫁给了西风之神泽非罗斯,结婚以后,西风之神送给她一座满是奇花异草的园子。春天到来的时候,芙洛拉和她的丈夫亲密地手挽着手在园子里漫步,他们一路上走过的地方百花齐放,绚丽动人。
(图文均摘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