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自私的,不是突然变成这样。
曾经你没能体会到,并不是你被谁欺骗,而是那一阶段你们适好在同一阵营,有一个阶段性的共同目标,你误以为,他的付出只是为了你。
当这个目标得以满足,他(她)继续前行,你是否能保持和他同频。能,就快步跟上。不能,也不必沮丧,道不同不相为谋。
当年在机关的时候,听说了一位女同事的成长史。
一个档案馆的临时工,经人介绍与馆长的司机结婚生子。为了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在馆长指导下,临时工在内部刊物上刊登了几篇文章,司机也多方走动。临时工在几个兄弟单位之间频繁借调,成了香饽饽,最终变成了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他们如愿有了自己的新房子,儿子也送进了重点小学。
可是新的单位,新的人际圈,新的视野,女同事也有了新的向往,从前那个临时工已经彻底不一样了。她与司机老公很快没有了共同语言,只有各种嫌弃:没文化,品味差,穿着土,各种看不上眼,最终以离婚收场。
女同事那位前夫,我见过,从外表上,与时髦又有气质的她相差甚远。言谈就更不用说了,大老远地就听见他们在激烈争吵,几乎到了要动手的程度。
这种状态下能埋怨谁呢?埋怨又有什么意义呢?指责对方忘恩负义,能改变什么呢?
倒不如一别两宽,好聚好散。
否则,像那位杀妻抛尸化粪池的伤害者。一个认为坚定地认为房子是婚前财产,一个非要把房子给前妻生的儿子结婚用。如此不可调和的矛盾,又遇上暴戾凶残的人,最终枉送了自己的性命,可怜年幼的女儿。
所以,如果目标差异过大,不是同道中人,就彼此放过吧。
若有共同目标,能一直同频,那是件很幸运的事。也可以把试着把同频当做追求,校正彼此的目标。
当然这样做之前一定要认真考虑是否值得,人和目标都是必须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