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的情绪波动比较大,总是抑郁寡欢的,有时我甚至会做出出格的事情出来,这些出格的事包括伤害自己。于是我意识到,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如果我这样下去,我真的担心自己会做出什么傻事。当然,最后我并没有做出什么严重的事出来。
我感觉内心深处压抑着,压抑着一股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时刻地提醒我:活着,活着,活着。这种强烈的声音在时时刻刻地呼唤着我内心深处那种本能。那种远古祖先遗留下来的,那种对生命的热爱,对强大自身的追求。当然这种本能也有点恐怖,因为祖先遗留下来的本能还有对猎物的渴望,对新鲜血液的吮吸,你敌人的撕咬等等这些最原始的本能,是不被当今的文明社会所接受的。
为了不让自己太压抑,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为了让行尸走肉般的我重新振作,我选择用本能来支配自己的行动。因为我一直把一句话当成我的座右铭之一:如果没有爱让我强大,那我选择让自己像野兽追求猎物一样,用本能来支配自己前行。
我知道杰克·伦敦有一本书是关于狼的,关于狼与人之间,对生命的渴望,用本能战胜自然,用本能保住生命的故事。这篇文章我初中学过,叫做《热爱生命》。我以为《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是选自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其实不然,《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的另一部作品,然后我就这样阴差阳错的叫我姐帮我买了《野性的呼唤》一书。
当然,我对《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有一定的了解,我知道这是关于一匹狼的书,并且这本书的题目就对我来说很有吸引力。因此,当我拿到书那一刻,我是异常兴奋的,我看书的时候也是毕恭毕敬,从序言开始看起,正常情况下我看小说是不看序言的。这本书的序言就已经让我心潮澎湃了。
我大概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这部小说讲的主要是一只养尊处优的狗――巴克,由于被卖到北部地区,开始拉雪橇,做重活。由于巴克本来就身材高大强壮,因此它很快就适应了那种极端的生活,成为了一匹很出色的一只狗,甚至可以说是一匹狼。由于血液里那种原始祖先所遗留下来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巴克变得越来越强大。最后当巴克的主人死去以后,他失去了与人类联系的唯一一条纽带,他在狼群的召唤下去到了狼群,并且他还利用自己强大的身体与本能,成为了一匹出色的狼王。
从一只狗到一匹狼,看上去很荒谬的故事,实际上却是有可能发生的。毕竟狼狗不分家,狼可以说是狗的祖先,巴克只是在祖先的召唤下回到了祖先的怀抱而已。
我很羡慕巴克可以成为一匹狼,可以在野性的呼唤下得到脱胎换骨,我甚至很渴望自己也可以像巴克一样。一心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毋庸置疑《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不错的作品,是值得一看的书。从这本书,大家或许可以领悟到那么一点生命的真谛,从而更加坚定自己前进的脚步。在这里,我顺便推荐一下另一部小说,余华的《活着》,余华用朴素的语言,把生命的真谛在《活着》这一部作品种展现得淋漓尽致,这部作品或许更符合我们的人生。
有很多人会说,人存在世上的意义是什么?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的意义是什么,如果你对自己的价值感到很迷茫,那么记住我一句话:
活着就是你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活着就是你的价值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