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是冬至,自从韩斐离开河南之后,应该就再也没有来过,像韩斐那样随遇而安的性格,能坐着是绝对不会站起来走动的。既然鸟儿已归巢,就再没有自找苦吃的理由了。韩斐离开了河南之后,在冬至那天无论如何也会喝一顿酒的就只有我和贝贝了。
这个习惯应该是大一那年冬至就形成了的。现在我还记得大一那年的冬至那天,天空是飘着零星的雪花的,我们在老校区西侧的那条长满歪斜梧桐的小路西侧一家小酒馆里吃了一顿饺子,点的什么菜早已经记不得,喝的什么酒也记不得了——我想我的正儿八经学会喝白酒就该是从那年的冬至那天开始的,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
对于酒,韩斐的理论永远超越实践,什么香型的酒都能聊上两句,但是酒量却不可同日而语,就如同他对NBA的熟稔程度不亚于专业的篮球评论员,每期必买的那本我已经忘了什么名字篮球杂志,无论生活如何拮据,雷打不动。校园里报亭的老板都佩服得五体投地,以至于他去拿个什么小东西老板直接摆手说算了吧。后来系里还是班里组织篮球比赛,大家一致推举韩斐来做主教练,他欣然应允,可是比赛还没有进入焦灼状态,他对于场上并不复杂的局面便已经焦头烂额,最后干脆一言不发,顺其自然,而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其实也并没人在意了。
韩斐是我们三个最早一个离开河南的,离开之后就回了老家,之后安排工作,结婚成家,生子育人,一气呵成,就像写好的剧本一样。这时候只有我和贝贝还在苟延残喘的活着,但是不管生活如何惨淡经营,每年冬至的酒是必须要喝的。我第一次对节日有了仪式感。我这个人对自己的生日都没有感觉,春节之类的也是无所谓,更不用说其他的什么节日了。正是因为这样的冬至里的一顿酒,我才知道原来节日是很好的一个喝酒的理由,而我后来常常觉得完全可以把喝酒当作一个节日,或者说每一次喝酒的日子都是一个神圣的节日——真的是“不喝酒的人生没有意义”。
再后来,我离开了大学所在的小城,后来贝贝也离开去了省城,再后来就离开了河南,回了老家徒留我一人在河南,真的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贝贝没有离开时,偶尔间我们也还会到各自所在的城市里走动一下,顺便喝一杯酒,而我的“到南方去,你的血液里没有情人和春天”终于也只是躺在书本上的诗句,我终于还是安安静静地待在现在的城市里,哪里都没有去。
转眼间,马上二十年就过去了,冬至依旧是个节日,将来定然还会是,可是我却再也没有当初踏雪寻醉的情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