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制度重大改革:以志愿兵役为主体!想入伍或留队长干机会更多了

新兵役法明确:我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原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新兵役法将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改为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这是兵役制度一项重大改革。

将兵役制度改为志愿兵役为主体,也就是说,今后部队服役的主体将是志愿兵,从而改变当前义务兵比例高于志愿兵的现状,可以预见,和现在相比,义务兵比例将会大大压缩,志愿兵比例则会大幅增加。

法规还将志愿兵的名称由过去的士官改称为军士,军士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符合条件的可以选改或直接招收为军士。军士服役具体执行办法,法规并没有说明,只是明确具体执行办法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这也是过去的常规做法,具体规定一般会在其他配套法规政策中予以明确。

兵役制度改革,必将有利于军队长远建设和发展,同时,对有志入伍到部队成长发展的青年学生,或者已经在部队服役的战友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因为想要长期留在部队工作、在军营磨炼成长,相比过去,能留下来长干的机会肯定要大了许多,而且发展空间、福利待遇等也会越来越好。虽然配套政策还没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尚不清楚,但至少有两个方面是可以期待的:

一、军士岗位编制将会大幅增加。原来不少素质过硬、表现优秀的士兵,虽然想留队长干,但因受名额限制,难以选改晋级,最终不得不遗憾退役。今后大幅增加军士编制,高级军士的编制也将会进一步增加,这种遗憾将会明显减少,更多优秀士兵将能如愿留队长干。服役到满十二年安排工作,甚至在部队干到退休,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二、军士的待遇将会明显提升。随着军队职业化进程落地推进,提高军人待遇也是相关改革的重要方面,军士作为职业化军人的重要一员,相关福利待遇和政策保障将会明显提高,两地分居、家属随军、子女上学、退役安排等困扰广大军士的后顾之忧,也一定能有较大程度的改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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