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想起《老友记》里一个桥段,聊天时钱德说谁又爱自己的工作呢?结果没想到,其他五位老友都纷纷表示自己都是在做着爱着自己的工作呀。
莫妮卡热爱厨艺,在一家餐厅里当主厨,最大的愿望就是每位顾客都满意她做的菜;
罗斯对恐龙的痴迷,让他成为了恐龙学研究方向的教授;
原本是咖啡厅小妹,但热爱时尚的瑞秋,也在时尚标杆企业拉夫·劳伦做的风生水起;
乔伊爱做演员,连经常青黄不接的菲比都觉得做按摩、去酒吧驻场唱歌是她乐于从事的工作。
这种对职业的热爱是社畜钱德所不能体会的,所以他也经常彷徨没有方向吧。
我其实特别羡慕有自己爱好并能从事自己喜欢工作的五位老友,每次提到这种话题我很惭愧,我是一个连爱好都没有的人,所以更别提从事与爱好相关的工作了。
退一步想,不是爱好的工作,起码是有意义的工作。比如医生,可以救死扶伤;比如警察,可以维护公平正义;比如老板,也为就业作出不了贡献。
但我们呢,在企业里做一颗不起眼的螺丝钉,做着可有可无的工作,到底意义在哪里呢?对社会的贡献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