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在秋冬发现自己的物质性,体认出自己对这世界的贪恋。吃到一根又香又糯十成饱满的玉米,味道虽永远比不上小时候,却也是有意无意等了一年的好味道。粒上皇的板栗一年四季都卖的好,但秋冬的才对味儿,听到称赞,店主殷殷地说,是河北迁西板栗啊。是河北产的还是湖北产的其实无关紧要,好吃就是了,尤其是华灯初上,凉风吹进了脖颈——如果冷到了穿大衣,风来时就裹紧一些,琥珀色的灯光光晕里捧一包温热在手上,竟生出莫名的圆满之感。
贪恋甜食,味蕾当下一刻的满足就抵消了吃糖的种种不好。也贪恋纺织品,棉麻丝毛无一不好。
这个季节,我老家自然是在飞雪,广州却是落叶也不多。好喜欢一整条街都铺满黄叶的感觉,走起来,沙沙响。风起时,能满天飞叶就更好了,无边落木萧萧下,铺天盖地的秋。那样的秋,广州是没有的,而冬天就更不像样了——要下雪才配称冬天吧?
常常是寒露、霜降之后,天才凉下来,有的年份甚至要到立冬之后。反正是不下雪,秋与冬没有边界感,我就糊涂地都当成秋天过。可即便是如此,秋天也短极了。
天微凉时,把自己裹在一件温温软软的裸色羊绒长毛衫里,厚厚软软的本白色棉毛袜堆在裸露的小腿上。内搭还是真丝吊带,裙角轻拂着小腿肌肤,人像猫一样,悄无声息地滑过润润凉凉的柚木地板——真是可惜呀,现在住的屋子没有实木地板了。
拉开碗橱,选一只咖啡杯。枫叶红色的,或者苍绿色、燕麦色的,秋意要浓,釉面温温润润的。总舍不得用担心刮花了的,一到秋天,我就大方地用起来。
窝在沙发和羽绒抱枕里,喝一杯浓酽的热奶茶或者热咖啡,热的香气与衣物上面洗衣液的香气混合在一起,有一种洁净的温暖感。有时候,会怀念小时候手洗衣物上的肥皂或者洗衣膏的味道,更清爽些。再早些年,更小的时候,毛衣如果不是新织的,会带着樟脑丸的气息,是老祖母的味道,陈旧的,说不上来喜欢还是不喜欢,但,也怀念着。
我大概是用身体记忆的吧。照不见五蕴皆空,贪恋肌肤相亲。
物如此,人亦如此。冬日里,拉起小人儿脏兮兮的小手儿,放在温热的水流下,温柔地搓洗。白色的泡沫,安静的水声,仰起的小脸儿,笑着,不说话。再小一些,抱在怀里,光溜溜的小身子,滑溜溜的小肚皮,贴进皮肤里,贴回子宫里……
生命的质感与真实从皮肤切入,一涌而入,令人心生欢喜。
重庆的秋冬也连绵在一起。潮湿,阴霾,好多日不放晴。有一年寒假,一个人在宿舍里用电炉煮米线,番茄鸡蛋的,好大一锅,一次全干掉。然后就窝在被窝里,给家里面写信。穿了一件浅咖色的高领厚毛衣,人懒懒的,惬意地歪着,很久才落下几个字。听外面渐渐急促的风声和雨声,忽然想念起父亲身上的味道来。小的时候,硬胡茬儿扎在脸上,有浓浓的酒气和烟草味儿。还有他喝了酒回来,埋在窗台雪里面的冻过的花生牛轧糖的味道,脆香脆香的。
母亲的味道却总有些含混不清。是泥土的气息吗?她总是风风火火地开了门,脚下带着泥土,卷了风进来,下雨天甚至卷了柴禾叶子进来。如果是生理期,还带着令人不适的血腥气。有一年寒假,她到车站来接我,手里拿了一顶红色的毛线帽,后来才知道是父亲请人给我织的,用的最好的开司米毛线。我远远看见了,心里一暖,下了车忍不住去抱她……
那是一顶我没戴过的红帽子。真是奇怪,无边无际的白茫茫一片,一顶红帽子掉落时,竟是无人看见。
我有好多的毛线帽,各种颜色的。还有好多的大衣、毛衣,也和咖啡杯一样,燕麦的、焦糖的、枫红的、松绿的、墨蓝的……黑、白、灰、米、驼、粉,深深浅浅,长长短短,因为颜色而存在,因为质感而存在,因为款式而存在,因为慵懒而存在,唯独和季节无关似的——买的时候,我总是忘了广州的秋冬是如此的短。
说人间不值得的太宰治在《晚年》中写道:“想着不如一了百了。可今年正月从别人那里拿到了一套和服。麻质,鼠灰色细条纹花色。是适合夏天的衣服。所以还是先活到夏天吧。”生命与麻衣两相对照,麻衣就显得贵重起来,是可以吊命的。唉,多么热爱生活呀,却不热爱生命。
为了一件麻衣也得活到夏天,那为了一件毛衣也得活到秋天吧。一件麻衣值得半年,那一个爱人自然值得一生一世了。这样算起来,我是要长生不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