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以前日记,其中一篇记录的是兔子之死,我写下长长的控诉。
我说,于我而言,它就是长了兔子模样的朋友。我养了它很久,它走了,带去了我的一部分,属于两个生命交互的那一部分。生命的碰撞,是交换一部分的彼此的,那我们称之为获得。
那次我哭得最为失控。像悼唁随之而去的那个自己,像为自己送别。
上中学的时候,有同学捕鸟,我总揪心得要命。再后来做实验也如此,划在小动物身上,像划在自己身上,我还要假装镇定。我一直认为是我自己的问题。
可是,我一直是这样矫情的人哪。固执的相信着生命之间并非彼此孤立。我们被一种微妙和无形连在一起,在浑然不觉中沟通着,也相互影响着成就着,一有改变,这种微妙就会变成强烈。
我家的猫我从未把它当宠物。只把当长成猫样子的家人。
这一刻,我猛然懂得了母亲。她的很多部分也不在这个世界了。那些失去,我知道的和不知道的。也明白为什么她不留任何情面总禁止我做危险的事情:爬山,骑车,露营,在马路上撑伞戴帽……这些对别人是无比平常的事。
她失去过一个孩子,经历过生命里最惨痛的告别和切断。
欧亨利的《钟摆》所表达的便是,每一次离别都是死亡预演。然而预演只是预演,人们并不会把它当成真实发生,尽管那是即将发生的真实。一旦跨过,便无法重来。
约翰和妻子结婚两年从未分来过,平淡琐碎像是一条生活预设好的轨迹,分针时针周而复始,指在每一个预料中的数字。然而,习以为常是危险的,他妻子因丈母娘突然病倒而匆忙离开。
约翰回来只见妻子留下的痕迹,不见妻子身影。他突然不知所措。
“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一种消失的要素,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
“那只是几天的事,至多一两个星期,可是对他来说,仿佛死神已经对他平安无事的家庭伸出了一只手指。”
眼前的食物,“仿佛成了已经消逝幸福中值得留念的东西”。
当妻子平安归来,约翰松了一口气。一切回复往常,约翰还是会夜不归宿,也并没有比先前更珍惜和妻子的相处。
正是这样,生离死别才会那么痛苦。所有离别的突然,也许是因为我们不够珍惜,珍惜每一声从唇齿见划过的“再见”,每一次有无后会之期的转身。这一切都暗藏在时间的魔法和人世无常之中。
没有所谓的突然,生长是一点点循序渐进的,失去和陨殁也是。前一秒的流逝总能带走我不知道的什么。我挥手告别的是开落之间的漫长和短暂,一个个映在映在别人身上的影。
读博尔赫斯《里科莱塔》:
惟有生命存在,
空间与时间是它的轮廓,
是心灵的魔法的工具,
而当生命熄灭,
空间,时间,死亡随之而去,
就像光明终止
镜中的幻影也就消逝
它早已在黄昏黯然失色。
树木温柔的荫影,
载送飞鸟,摇荡枝条的微风,
迷失于别的灵魂的灵魂,
有时候它们停止存在就是一个奇迹,
不可思议的奇迹,
尽管它臆想中的再生
以恐怖沾污了我们的日子。
我在里科莱塔把这一切沉思,
在我的灰烬安放的地方。
我的灵魂,我的存在是被一点点稀释在时间,又抽丝剥茧般被带走的。
我迷失在一次次的告别之中,又再一次次的遇见中寻回。
中午出门,遇一只羽翼未丰,全身湿漉漉的小鸟,它发现我看着它,一脸惊愕。但一转眼,就不见。我没再找,心里却像有电流流过,像一种巨大的力量在激荡,是未诞生的诗行。
这只是我遇到无数个类似情形之一,生命的吉光片羽。
如果沉溺于即时快感,人们会不断要求更刺激的剧情,更华丽的阵容,而忽略了我们的司空见惯里有真的力和美,最细微,却最震撼。
一路上,我们只是拾起了自己丢失的部分。
幸福还是来自于生命质本洁来的幸福,被触动的语无伦次的瞬间。
“莫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
因为无声的告别和终将失去,所以将祈祷和祝福换成庇护吧,用你有力的臂膀,于每时每刻,去冲破遗憾的魔咒。
我不明白造物主为什么要给人类丢下一个大大的“阿喀琉斯之踵”,要用失去来说明拥有,用死亡来抵达活着。
可生命是巨大的的发光体。宇宙的信息搭载着时间的箭,逆光飞来,庆幸我是那个被刺痛的人,也成了那个可以揖一缕光的人。
我们是这个整体何其小的一部分,也从来不曾拥有过完全的自己。跌进人群我是人群,误入狼群我便是狼。
原来真正太爱自己的人,真的会深情爱这个世界。
生命并无二致。爱你,便是挽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