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第一本书,读了三遍,所有内容都耳熟能详,以为写篇评论什么的也就瞬间的事,没想到,写了三天,还只有几行字。我呆坐在电脑前,打了删删了打,老觉得话都让作者说了,没我开口的份。这时候,我才发现,你要是想评论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写的书,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斯蒂芬•金就是这样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写作这回事》就是这样一本很难下笔评论的书。
是的,我很喜欢这本书,在读它的几个星期我的状态一直不错,好的书,会在心里形成一种惦念,甚至成为入睡前的安慰,起床时的动力。此外,每读一阵,便能被作者那风趣又温暖的笔述逗的笑出声来,真觉人生如戏,往事如烟,该记住的,总该是些豁达而趣味的故事,当然,还有那至死不渝的坚持。
看到没?这才是励志故事的典范之作。让我这样一个旁观者也能瞬间转粉。但我对此并不感到羞耻,因为……即使撇开励志的成分,它仍然是一个极其精彩的故事,励志并不是刻意加进去的,只是不知不觉间渗了出来。励志不是噱头,真诚才是它真正打动人的地方。语言清新活泼又夹杂一点点泼辣。精选的日常小事干劲十足又真实可信。给出的写作建议可活学活用也可适当参考。它让我沉浸其中又心情愉悦,好像找到了一个鼓舞人心的导师。试问,我的倒戈是不是有理有据?
它的故事精彩,观点耿直,但我并不打算在此多做复述,你感兴趣,大可以回头看原著。我这里要说的,是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它给我的启发和我的选择性思考。
(一) 写作与生活
人都觉得,文艺青年,多半不食人间烟火。实际上,我就被很多人这样说过。不食人间烟火?Excuse me ?我一天是吃土长大的么?
有一次,和一个朋友争论,他说我缺乏艰苦生活的历练,对生活缺乏深刻认识。我或许没受过什么艰苦生活,我承认。可谁说不艰苦的生活就不是生活了,只要我活着,我就在生活,没有人有资格来规定一定活什么样子了才是真的在生活。我或许理想,但我活在真实里,并不活在我的大脑里。艰苦生活?怎样才算得上艰苦生活?吃不饱穿不暖?有些人物质富裕精神煎熬算不算艰苦生活?深刻的认识?那你告诉我怎样又才算的上深刻的认识?堪比康德黑格尔式的哲思么?……
我很热爱文艺,确实。甚至可以这样说,我对世界的认识,一定程度上,建立在我所读过的书上面,我非但没觉得它让我离生活越来越远,反觉得它让我敏感细微更容易察觉生活的真。及至写东西,我也从来不喜欢写那些飘在云端的东西,我写的就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对我来说,好的写作,绝非产自书斋,而是生活,实实在在的生活,实实在在的写。
写文章,我不喜欢软绵绵的,我喜欢鲁迅那样的犀利,我喜欢锐利的文风。一个精神上的懦夫,最好什么都不写,想写,就要大胆,说出自己的真心实意,不服的人狠狠的来批就是,但不能阻止我不按他们的视角看世界。
对于写,我很苛刻,绝不要无意义的去写一些东西,这个时候,我必须诚实而大胆,我扪心自问,让自己实话实说,这是一种自我的反省以及对于生活的诚恳,很多时候,我写作,都是为了理清自己的思路,反省自己近日的所为,思考辨别一些人说过的一些话,以及对于心中至高理念的一种执着。
“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有的时候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
(二)读读读
“书籍是一个可以随时携带的魔法器”斯蒂芬这样说,我想,他说这话的时候,肯定还没有手机。
我这个人,对电子产品以及互联网,都比较迟钝。实际上,刚上大学那会,我们宿舍的小伙伴都建议我把手机换成对讲机,免得老不会用。
我干脆不咋用,出门都装几本书,等到有了kindle这个跨世纪的伟大发明,我终于兴高采烈的加入了电子产品的大部队。
(三)咖啡馆文化
斯蒂芬有个一再提及的写作环境论“关起门来写作,打开门来修改”。
我完全不赞成。
因为我是那种待在家完全憋不出东西的人,即使我如伍尔夫般有一间自己的房间。房间里的一切,都会让我分心,任何一个有点记忆的东西都容易让我思绪飞扬。房子里老是弥漫着一种生活的松弛感,我待在里面就只想舒舒服服一动不动。房间需要保持极度的整洁才能待着舒坦,这又要花很长时间打扫,一打扫,我就犯病一样想把所有东西重新归整一遍。写?写毛线啊。
我觉得,这跟我是女的有关系。女人感性,屁大点事都能花式联想一大堆,对家呢,更有一种不同于男人的温柔眷恋,所以,待在家,我完全没办法使自己处于严肃认真的状态,就是说,我理智理性的一面很容易在这里消失,收拾归整或者偷懒不讲理的一面更容易占上风,丝毫拿不出工作写东西的锐利。
所以,在写作方式上,早期的JK罗琳倒更像我偶象,可以在咖啡馆,一杯咖啡写一天。
我喜欢去咖啡馆,喝咖啡什么的倒无所谓,重要的,是那种恰到好处的环境。每个人都是一个相互独立的空间,可以相互陪伴的同时,胡不打搅。有一点吵闹和声响,消除了图书馆里那种拘谨的安静,但动静也不会太大,影响思路。 我在这里,思路流畅又不受打扰,饿了渴了也有吃有喝,完美!
写累了,就可以坐在那发呆,看来来往往的顾客和行人,猜想这些人后面有什么好玩的故事,特别有特点的,随手一记,说不定哪天还能当素材来用。
(四)书桌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下面,专门供大家晒自己的书桌,我没事就喜欢去看看,老觉得,从一个人的书桌里,可以一窥他的生活和个性。
斯蒂芬没钱的时候在拖车的小桌上写写写,等有了钱,终于给自己搞了个霸气的大书桌,在它跟前度过了无数个畅想或者宿醉的日夜后,又换成了一个简朴的小书桌。
我的书桌上,原来摆的都是书,现在把书大多收进了柜子里,书桌上便是电脑和笔筒/本子以及我依次买的一些奇奇怪怪的小物件,养了一盆绿植,有一个敞口的花瓶,我还蛮喜欢的,但很少坐在它前面写作。
(五)恐怖小说
这本书之前,我对斯蒂芬•金一点都不认识。既然有了这本书结缘,自然会去看看他其他的书。
这几天在看《Misery》,春节有大把时间消磨,没找到中文版,kindle上有英文原版。
《MIsery》有一种恐怖氛围,的确。但它的内里很悲伤。比起恐怖故事,我更觉得它是一个特别特别悲伤的故事,
我大学时候看了很多恐怖片,各种血腥暴力,但我很少把注意力放在这上面,所以不害怕。我想着,这些恐怖大师,写了这么多恐怖故事,要各个沉浸其中,不把自己吓死了。那我看什么?我不能懵头就往剧情里面钻啊,我喜欢研究这些片子后面作者或者编剧那种人文性的思考和追问,他们并没有刻意去批判什么,只是试图搞懂和研究另一个世界。当时很喜欢爱伦•坡写的恐怖故事,有一种诡异的美感在其中,非常的苍白无力,有时候血腥残忍,但同时美的彻骨。一种很另类的浪漫主义风格。
作家有很多种,写武侠的,言情的,科幻的,恐怖的,战争的,穿越的……但这些都是媒介,作家通过擅长的领域和形式来发出自己的声音,我们需要听到这后面的声音,而这后面的声音正是衡量这本书高度的一个标尺。对我来说,我不拘与形式和媒介,只在乎内里和情感。
这几天过年,找不到网,今天终于有了。
长大了,年的味道愈来愈淡,我随身携带kindle,除了必要的时候,都低头看书,活像一个呆瓜。亲朋对我个人事件的关心和批判几乎令人窒息,惟有看见小孩活泼而童真的脸庞时,觉得一丝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