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茨威格,应该还是中学课文《伟大的悲剧》,斯科特将遗书上的“我的妻子”划掉,哆哆嗦嗦写上“我的遗孀”的时候,伟大英雄史诗般的悲壮一瞬绽开,至今难忘。
如果说《伟大的悲剧》是“英雄式的悲哀与绝望”,那么《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是“普通人的心酸和疯狂”。
“你使我整个生活变了样。我原来在学校里学习一直平平常常,不好不坏,现在突然一跃成为班级第一,我如饥似渴的念了好些书,常常念到深夜,因为我知道,你喜欢书本;我突然以一种近乎倔强的毅力练起钢琴来了,使我的母亲不胜惊讶,因为我想,你是热爱音乐的。我把我的衣服刷了又刷,缝了又缝,就是为了在你面前显得干干净净。讨人喜欢。”
这不是喜欢一个人的样子吗?
可是,我喜欢你,与你无关啊。
谁还没有暗恋过一个人呢。
喜欢你啊,哪里都是你,思念开始无边的绵延,心里开了一个豁口,只有你能补满,无端的发愣,无端的出神,无端的落泪,无端的失落,好像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什么,朝暮日月,星辰升落。都是你的影子。
可是啊,至始至终都是独角戏而已。
等啊等啊,命中注定,我一生就这样站在你紧闭着的生活面前等着。
“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为你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你的什么事情我都知道,我知道你的每一个生活习惯,认得你的每一根领带,每一套衣服,认得你的一个一个朋友,我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每一小时都是在你身上度过的。”
这种感情真的存在吗?卑微到尘埃里,爱一个人,从十三岁到离开尘世,至死不渝?
阿麦相信,是存在的,真正爱过一个人的人,都会相信这种感情的存在,真挚的感情,可以像信仰一般虔诚,都是一般的飞蛾扑火。因为喜欢而喜欢,不计代价,不求结果。只不过,最后的最后,我们都在扑面而来的生活里将那段时间那个人消磨又消磨,或许我们曾以眼泪相送,但不得不转身,自我保护让我们不去触碰伤口,看上去好像已经愈合。
可是主人公不一样,她还有一个新生的生命啊,在她那里,这场独角戏根本没有结束,新生命的成长,就像热情有了倾泻的出口,河流有了方向一样,除了大海,她别无选择。
爱以另一种方式重生,戏剧有了下一幕。哪怕戏子的泪太炽热。
茨威格的伟大之处就在此,作为一个男性,却可以以如此细腻的笔触勾勒一个女人复杂的内心,他一定深深深深的爱过一个人吧。
愿每一个深爱的人都能被深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