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英国乞丐年收入和首相卡梅隆只差1.2万英镑,你信吗?
《每日邮报》2月29日报道一则消息,英国西米德兰兹郡的伍尔弗汉普顿市中心一男子假扮乞丐,靠向市区游客和购物者行乞骗钱,每日可赚到500英镑(约合人民币4600元),税前年收入高达13万英镑(约合人民币118万),而英国首相卡梅隆的年薪是14.2万英镑。
这则新闻让我想到混迹于北京地铁地的职业丐帮人士。早在2013年时,就有新闻曝光北京最牛乞丐年收入过百万,并在北京有多处房产。这些人以乞讨为生,专门在地铁站守候潮涌般的人群,其中最牛的乞丐创下过磕头一小时挣4000元的乞讨记录。
这收入水平,秒杀英国乞丐,更惶论拿资本主义国家死工资的卡梅隆先生。
在所有的恶行当中,利用他人善行大约是最可恶的行为之一。
我认为职业乞丐属于这个类型。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职业乞丐抱有很大的敌意。他们利用善心,消耗民众善意值,由于他们擅长乞讨技巧,挤占了大量资助资源,使真正需要帮助的身患重病或残障乞讨者得不到帮助。
在选择是否捐助一个乞讨时,总要拼命猜测TA是职业乞丐,还是真乞丐。不捐吧,于心不忍;捐了吧,万一是职业乞丐,那等于被骗?
直到有一次,一位叫冯小猫的知乎用户解开了我对乞丐身份认定的疑惑。她认为,纠结于乞丐是真是假没有意义。当一个乞丐,不管是自愿或者被迫,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当他在街上乞讨时,就已经具备了真正乞丐的身份。他用出卖大众眼中所谓的尊严来赢得施舍的收入,这是基本事实。
这种乞丐形象的判定是从一个人自我角色扮演出发的,比如一个人把自己定位成什么人,他就是什么人。
一个相貌英俊,四肢健全,他仍愿意跪下乞讨为生,他的自我定位就是乞丐。
一个人外表普通、收入平平,但他言行得体,人格高贵,他就是一个绅士。
因此,对一个下跪乞讨的人进行捐助, 就完成了整个取舍的过程。至于他乞丐身份之外的形象是什么,并不重要。
这条逻辑并不能解决我对职业乞讨者的厌恶。
《 礼记.檀弓》有这样一个故事, 齐国遭遇饥荒,有一个黔敖的富商在路边做饭施舍路人,看到有一个饥饿的人走过来,他就对那个人说“嗟,来食!“ 那人说我正是因为不吃施舍的食物,才落得这般田地。 这是著名的嗟来之食的典故。
后来这个不吃施舍食物的人饿死了。
当生存和尊严并列时 ,首选生存,不吃嗟来之食的人显然在尊严问题上太过于敏感了。
当一个人已经摆脱了生存危机,却用尊严刷下限,牟取更多利益,我不认为职业乞丐存在职业平等的正确性 。
世间万物,白蛆食粪为生,夏蝉饮露吸风。钱可以大把挣 ,但格调问题依然是值得探究的。
只是,职业乞丐更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单从道德的角度来批判,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作为普通人,想要分辨出谁是非职业乞丐,谁是职业乞丐,识别成本高,普通路人又不是闲得蛋疼,不可能去做记者或警察做的事情。真正的有意义的是建立一套更科学有效的扶助乞讨者的规则。
比如每个城市都有帮助乞讨者、流浪者的收容中心或慈善机构,当遇到乞讨者的时候,如果你想帮TA,就把TA送到收容中心或慈善机构。
一般来说,职业乞丐为的是赚钱,非职业乞丐为的是活命。一旦有了这样的机制,职业乞丐就没有了表演的土壤。
但乞讨行业远远不止职业乞丐这么简单,这个群体里有依赖幼童乞讨的成年恶棍、也有弄残儿童、收养残障人乞讨的人渣、有好逸恶劳的懒人、也有精于算计的职业乞讨者,只有少数人是真正无依无靠又穷又病的个体。
因此,对待这个群体最好的方式是不要把自己当善人,拒绝给任何街头乞丐扔钱。如果实在觉得于心不忍,买馒头或打110。只有人们不胡乱发善心的时候,道德才能稍微保全一点尊严。
也有例外,若是有一个街头乞丐是用唱歌或魔术等表演的方式乞讨,我也会给钱。首先他在自食其力,在证明可怜的同时也想证明自己的美好,这是值得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