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叫娜,大一时认识了她。之前她和我仅是认识而已,见面也就是打个招呼。
偶然的机会,娜开始关注我。大一时元旦晚会,每个小班的同学要组织表演节目,我所在的班级有个节目是合唱,有七八个人一起唱《明天会更好》,我也参与其中。
当时也和临床班的同学联谊,正好这个节目被指派到临床班去表演,那次,好多参加联谊的同学火了,走在学校有人投来似曾相识的目光。正是那次表演,有幸让我深入了解了娜。
后来熟悉了,娜说:“从那次表演后,她就开始关注我了。”她觉得我唱歌不错,也挺二的,一傻乎乎的姑娘挺搞笑的。
其实,我也早就关注她了,和其他的姑娘相比,她很是与众不同。她的笑容特别有感染力,目光清澈,好像从未被世事繁杂所困扰过。看到她,总觉得很踏实心安。
娜有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每天中午下课,她骑着车子离开校园。听同学说过,娜每天在兼职,很少午休。有时下午,晚上也去给小学生补课。年复一年,一坚持就是三年,三年以来学习成绩也不错,她一直很平和,像她温婉的笑容一样。
大二时,和她慢慢熟络了。她依然是忙,忙学习忙兼职。这几年她坚持和社会接触,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练就了一身好脾性。她喜欢笑,笑得很真诚,她的温柔目光可以把我融化掉。
我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心情不好就一副臭脸一直挂着,有时被有些小事气得咬牙切齿直跺脚。当我看到她那张从容微笑的脸,我会害羞,会后悔自己经常犯二,死性难改。
有时候,我偷偷地想,作为女生就该像娜一样温柔大方。无奈我是女汉子,做不了女神。每当我羡慕娜的一颦一笑时,脑海里有个声音在安慰着我“臣妾做不到啊!”也只能做一个人来疯的女汉子了,无奈又能如何?
有一学期,我提前透支生活费学了刮痧,日子紧张地过不下去了。只能利用空闲时间去茶餐厅打工,每天中午下课赶公交去店里,下午上课前赶回学校,下午晚上也去打扫卫生。
坚持了一段时间,也挣了点生活费,本想着不去餐厅打工了,想到娜,她一直自力更生,很少为家里要生活费,我也慢慢地坚持下去了。依然记得考前晓凤,泽英和我在餐厅的过道背书的情景。
大三的冬天,娜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喜欢到不能抑制感情的地步,她把思念化作团团毛线,给心爱的男孩子织围巾,绣十字绣的抱枕,只要一下课,就开始织围巾,绣抱枕。围巾织好了一条,似乎觉得不满意,又是重新织。
她的座位就在我身后不远处,看着她认真地织呀织,我也想织,正好可以向她学。我买了一团毛线,在她的指导下完成了生命中的第一条围巾,我织的围巾没有送给哪个男生,回家后把它围在老妈的脖子上。
老妈很感动,一个劲地夸我,其实我最想感谢的是娜。
真不知道爱情的力量究竟有多么伟大,能让一个人挑灯夜战,只为心爱的汉子的会心一笑。娜为了能在平安夜之前把礼物送给男孩,连续熬夜几个晚上,还写了份信放在抱枕里,买了些男孩喜欢的东西,同她的思念寄到另一所大学。
据说,男孩在一所军校,也在平安夜前收到了礼物。
前段时间要离校实习了,我和娜一起在校园乱逛,聊起娜喜欢的男孩子,她一脸幸福。娜说,男孩是她的高中同学,喜欢他很多年了,能够对他表白很开心。
男孩应该喜欢娜,只不过婉拒了她。因为他上的是军校,毕业后会被随机分派到边远的地方待好几年,有可能一辈子就坚守边防了。
他和她似乎是郎有情女有意,爱到七分,有点朦胧,说不清道不明,明明相互爱着,却为考虑对方太多,爱只能变成偷偷地喜欢。
听娜的意思,她会等他。
娜是纯情善良的姑娘,我知道她会为了他等着,就算有一天男孩远在边疆不再回来,在娜心里总会有一个位置留给他,看着娜的眼神,能感受到她的坚定。
时光匆匆,实习生活让记忆停留在以前,想起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娜踏着破旧的自行车载着我在街上漂。
我多么希望是娜喜欢的男孩骑着车子载着娜一起穿过歪歪斜斜的小巷,霞光映着娜羞红的脸,一脸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