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另类的人,在熟悉我的人,或熟悉我的文的人中间。
当同事或者老乡在烟雾缭绕中,吞吐如神仙时,我却呛得眼泪直流,巴不得三两脚跳走。当别人喝茶如同嚼茶叶时,我捧着一杯开水,顺着边沿转圈吸溜。
当别人呼朋引伴在麻将桌上大刀阔斧,或者旁观得两眼放金光时,我只是躲在一个角落畏尾畏首,将目光聚拢,希望自己的手指能沾着金,落下的每一个文字都发着亮。
当别人经常在我面前说,谁谁又买了什么车,谁谁又在哪儿买了房子,谁谁开了多么大的公司,谁谁创了多么大的基业,谁谁多么多么的有钱,谁谁是谁的谁谁。
我往往一脸懵逼,哪怕回忆的水搅起西湖的浪,我依旧想不起谁是谁谁,也隐隐感觉到,根本就没与谁谁接触。但在他们的意识里,我实在太不应该不认识谁谁。
也就是说,在熟人中间,他们习惯的事,很多我不习惯,他们熟悉的人,很多我不熟悉。他们过着的日子,很多我都没有过过。
我一直就像一个停在原地看星星的孩子,无论天空如何星云变幻,却只盯着巴掌那么大的一块天。看着那点点亮光,我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忽略了未来和过往,忽略了别处的精彩和辉煌。
我没有长刺,却像浑身长了毛的猴,只喜欢掰自己中意的那些玉米棒子。我只是喜欢写一些文字,并一头栽了进去。我并不是对别的事有多么不屑,而是我不会作,也做不好。我也不是对别的人有什么不敬,而是我不太喜欢吵闹,很难融入那种圈子。
就是写文字,我也一直在手机上写,用手指头写。熟人看到我一有空就拿出手机,常常显出十分的关心。他们担忧我的日子怎么过,吃了上顿还有没有下顿。
而网友却说我厉害,用手指一笔一画都能写出那么多字,很佩服我的坚持。其实他们不知道,我只是图省事,方便。巴掌那么大的手机,刚好可以放在口袋里,掏进掏出,毫不费力。只要电量充足,哪怕走在深山老林,我也可以留下一句,我爱你。
平时那就不消说了。吃饭时,我可以很快的在手机上留下饭菜的香味。上厕所时,我可以将无聊和脏臭兑换成一串串文字。看到昨夜红过脸的朋友,对着他的背影,我可以很快偷偷写下,“就算你回过头走向我,我也视你如空气。”看见一只麻雀落在树上,我可以迅速地写下,“遇见你,遇见我曾经的美丽。”
手机也有些缺点,用久了,大多电池不耐用或内存不足。因为写文字,入了很多群,下载了很多写字平台,经常因为内存不足,或者突然关机而苦恼。
已经换了几部手机,全都是因为写文字的原因,但在这一方面,我并不怎么感到惋惜。反正我也不抽烟,也很少喝酒,衣服更是买的少,只要手头紧一点,一部手机就出来了。
人家是“不吃不喝,省着赌博。”我是“少逛少买,省着自嗨。”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我已经成了一个另类的人。出生在农村,走在沙滩上却怕硌脚,已经很少下田地,甚至五谷不分。在外面打工,分明手拿扳手,螺丝刀卖着苦力,却在闲暇时分,还倔强地用手指留下一篇篇文字,假意安放自己的灵魂。
但那又怎样呢,我有自己的手,干着自己的事,我有自己的脚,走着自己的路。我可以苟且地养活自己的家人,哪怕我一直卑微在尘埃里,满身泥泞。我可以走在诗和远方的田野,哪怕一直徘徊在狭小的天空,哪怕只有几颗黯淡的星。
我以自己的方式悄悄地爱着这个世界,爱着每一个走近我的人。我以另类的面目,凝视着内心的平静,捋顺自己余生的旅程。
无论怎样,鲜花或泥浆,欣赏或阻挡,脆弱或坚强,孤寂或荣光,我都要在路上。
我是别山举水,公众号,别山举水,在魔都修着空调,每天写点文字,白天油腻,黑夜纯粹,一个似乎另类的人,在这儿等着一个另类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