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书馆读了一本白痴小说,当然,它被打上了畅销的名号,号称“感动了数亿人”.
读了大半,故事的大概无非就是年轻的主角们,十几岁尾巴上,使劲地折腾来折腾去,奔二的人,完全不知道沧桑是何物,自以为的成熟,更可能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已,待到站在二十多岁的尾巴上,奔三的年纪,才知道,那些伪装得只骗过了自己的成熟,原来只是冰山一角,无论如何看起来,都让人回忆里带着微笑,指不定还带一句“当初怎么就那么幼稚”!
可是,青春这样的字眼,又多么令人怦然心动啊!它年轻,有活力,能够义无反顾在桌子上刻下“XXX我爱你”的字眼,能够壮士断腕一样坚决说出“XXX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誓言,还能够英雄果决勇敢一样对抗来自各方的压力,扬言“我们是真爱”......无论如何离经叛道,无论日后是否哭的死去活来,过了那段时间,回头了便是金不换的浪子,说爱过和喜欢过的人都是渣,当时小,不懂事;而没有回过头或者到了无法回头的年纪,则还能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哪!
你看,无论是哪一种结果,因为烙上了青春的烙印,都能够一笔带过,一笑而过。
看着书里的男女主角,要死要活,他们以世界上最络套的方式登场,中间经过各种误会反正就是不解释,到最后逼得读者眼泪都下来了,又以你追我赶的方式收场,最后完美谢幕,鲜花,掌声,说不定还有香吻。
这是书里的故事,用故事诠释了一段夸张的青春,现实版本或许没有那么感人,但总会让唯一的读者落泪。
或许我们都在青春里做过什么事,自认为感天动地,最后自己哭泣。
那又怎样呢?最亲爱的你,二十多岁的你过着二十多岁的生活。按部就班地工作,私下的生活也不过就是和静静呆在一起,要是没有男朋友女朋友,就该走上相亲的康庄大道,要是想提升自己,就不断学习,考研读博到头发掉光,成为尼姑或者和尚。
不要说人生还有希望,人生还尚未圆满,没有发生过的事,谁也不知道,大众的生活是不能拿特例去检验。比起反驳,我更希望看到,拿着手机的你,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在那之前,不要谈梦想,那都是瞎扯蛋!
作为学姐,甚至能称得上骨灰级的学姐,半截身体都埋在土里的那种,青春的口袋里没有一支烟,自然也没有半毛钱,平时怂的像路人,然而周末出门,还是要收拾一番,以免过于睡前的形象,影响了市容......多好笑,可是已经无所谓了。
我知道,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会死在沙摊上,死就死吧,我就趴在那儿不动了,还懒得移个地儿......学校每年都要迎接那么多新生,妖怪也就见怪不怪,只是不断被刷新奇葩下限而已。
有青春的人,也有能力使劲折腾。
要是折腾够了,也欢迎你像我一样看着别人折腾,我可以分你半张板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