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饲养宠物,不仅是市民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建设治安良好、睦邻和谐、优美宜居城市的基本要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养狗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不文明养狗问题逐渐成为影响城市文明的“顽疾”,因养狗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人身伤害案件日益增多,狂犬病等疫病更是对公共卫生及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危险。
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文明养狗的广泛关注,也对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城市管理者应当明确表态、坚定立场、严格执法,这既符合最广泛的公共利益,长远看也有利于城市文明的发展。
建议:
一、政府管理部门建立相关制度,并出台相应的细化管理措施。
从人的权利平等和公共秩序的角度来看,对养犬行为进行规范和整治、对流浪犬予以收治处置都是十分必要的公共政策。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其他物种生命,但是当这个物种生命有可能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危害时,应该选择的是优先保护人类生命和健康。养狗人的权利和自由不是无限的、不加制约的,如果给他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秩序造成现实危险或者侵害,那么公权力部门就有必须要运用强制力来规范和限制这种权利的行使。在特定的环境下,狗的存在对人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威胁或者危害,那么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应该被放置在首位。人一旦被狗咬伤,最大的危害就是可能被感染狂犬病毒,这是一种死亡率几乎为100%的恶症,对这种病毒最有效的预防就在于避免被带有狂犬病的狗给咬破皮肤。因此,在城市里如果养狗不进行定期体检和注射疫苗,那么狗就可能感染狂犬疫苗并且因为咬伤人而将该病毒传染给人造成人几乎不可救治的死亡后果,所以规范养狗和收容、处置流浪狗是十分必要和合理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相关规范,加强执法力度是必要之举。从其他国家、城市来看,这也是通常做法。
二、加大文明养狗方面的宣传力度
现代社会是个多元社会,每个人都要学会适应、遵守文明社会规则,并且整个公民群体只有在这种规则意识之下,才能培养出自己的文明素质。加强宣传教育,让“文明养狗”成为市民共识。组织义工进入社区展开宣传演讲活动,播放多媒体影片,传播公益理念。开展“文明养狗”项目,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培养氛围;安排义工、志愿者上门服务,为社区居民犬只建立档案,帮忙办理养狗证,帮助市民养成“文明养狗”意识,使“文明养狗”的理念深入人心。文明养狗离不开宣传教育,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狗攻击人的恶性事件中,也没有一个人会觉得自家狗天生会咬人。少一些随意,多一份约束;少一些自我,多一份责任。让文明养狗的理念成为一种新常态。
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应加大追究违规养狗人的违法责任,加大违规养狗处罚力度;对因看管不严造成狗伤人、咬死人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据刑法以过失伤害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养狗人的除民事赔偿责任以外的刑事责任;对因狗咬人致人感染狂犬病毒的,应依法追究养狗人传播传染病的刑事责任。
简单将狗伤人的事件归咎于养狗人的素质,忽略了最根本的原因是缺失规则和欠缺强有力的执法。现实中,靠养狗人的素质来解决问题是经常靠不住的,能够靠得住的东西还是规则以及规则的执行。没有规则以及规则的执行,靠素质无法解决不文明养狗和城市狗伤人的问题。如果我们有规则并且我们的规则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那么那些不规范的养狗行为和狗伤人问题就会在规则和责任追究的压力下得到遏制,养狗人的素质也才会随之逐渐提高。
四、完善城市配套措施
文明是双方面的,既要养狗者文明,政府部门整治和规范时也应当是文明的。
一方面规范宠物的出售、购买、繁殖,细化办证、打疫苗、明确违法违规责任的处罚,从源头上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在对流浪狗的处置问题上,可以更人性化一点、文明一点,防止出现一味地图方便、省事而一律残忍地从肉体上消灭的举措。有的爱狗网友担忧,重拳整治之下,会不会对流浪狗残忍捕杀,在这种担忧之下,极个别人开始在网络上散布一些谣言称各地在重拳整治行动中对流浪狗残忍捕杀,引得许多爱狗人士一片哀鸣和抵触。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政府部门不得不专门进行辟谣。
建议引导社区、居民小区等发出倡议,订立《文明养狗公约》,发动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文明养狗行为习惯的养成。对养宠物实行登记造册,划定宠物狗可以进入的公共区域,对每年办狗证的人提供配套服务,如提供疫苗进行防疫等;城市中规划部分公共绿地供遛狗、建狗厕所等;对依法办证人进行教育和审核,让管理和服务长期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