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我第二次阅读了。第一次阅读是两年前,我由于一些琐事的原因,只看了三分之二。当初我的阅读专注度和方法都比较欠缺,也没看懂啥。最近在练习阅读和写作,这段时间我认识了“读书方法”“写作”等方面的内容。书中说过练习写作最好的方式是“多读、多写、多思考”。练习写作的方法有了一些了解,文字也写了一点,就文学作品我还没读过,一直都想找本短篇小说读读。前些日在好友的书桌上看到了《活着》,我就生起了阅读的想法。这几天我认真的读了一遍,这也是我人生中读过的第一本短篇小说。
这本书作者是用第一人称“我”写的。作者在乡村游玩时,遇见了主人公(富贵)正和牛犁着田,作者便走过去和他聊了起来,听他讲起了自身的经历,这也就构成了《活着》这本小说。富贵介绍经历时,中途跳出过几次,转移到作者与主人公的对话中。书中描写的故事,很多次让我的情感有所触发,情绪经常起起伏伏。有时候,会让你的心中充满希望。当故事触发到你的记忆时,眼睛也会发酸。眼看着日子一天天变好,你的内心将充满舒意。也有时,会让你的心中充满伤感。小说的开始与结束都在写富贵和牛。开始时,富贵和牛在田里工作,作者便听他讲故事;结束时,作者看着富贵和牛远去,直到消失在田野。
主人公的家业从百亩地,到无地;从砖瓦房,搬到茅草屋;从许多人,变成只剩他一个。变故是这样的:富贵家里是地主,田地有上百亩,除去雇工家里共六人:富贵和家珍(妻子)、凤霞(女儿)、有庆(家珍肚里的孩子)、富贵的爹妈。富贵因赌博败光家产后,全家搬到了茅草屋。他的父亲死了。怀有身孕的家珍被他的亲生父亲接走,不久后生下了有庆,家珍回到了富贵身边。富贵给母亲买药的路上,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过了两年后回到家里,得知母亲已去世。学校组织学生为县长的夫人献血,能配对上的血型只有有庆的,医生抽光了他的血,最后死了。凤霞和二喜结婚后生下了苦根,生苦根时由于大出血,她在天黑前断了气。凤霞死后不到三个月,家珍也走了。苦根四岁那年,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几年后苦根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剩下了富贵和他买的老牛,正犁着田,正讲着故事,正从“我”的眼中远去。
最后我写了一点触发,如下:
从前有四个人,其中三个叫向日葵,另一个叫爱情。不久后,爱情没了;玫瑰花旁的向日葵不见了;杯中的向日葵还他妈被人拔了。我把最后一株向日葵移在了杯中,希望它能好好的“活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