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一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题记
遇见是一种缘分,无论是遇见一个人,还是遇见一片风景,亦或是遇见一本书。
我想,遇见《皮囊》,是种注定的缘分。在炎热的夏初,在栀子花开的六月,在毕业离别的季节。
还记得,当室友各自打点行囊离开学校,我一个人,默默地趴在宿舍的床上,读着《皮囊》。只有在阅读时,我才能将自己抽离出那份离别的感伤;只有在阅读时,我才能独自面对宿舍的空荡;也只有在阅读时,我才发现自己内心多么强大,一个人,也可以不孤独。
读这本书时,我自己原本没有什么过高的期待。只是,这真是一本神奇的书。很是平淡的语言,很是平凡的故事,连文笔都是口语化的。而我,竟然感动到稀里哗啦,欲罢不能。
刚开始读时,只是发觉,这本书比我想象中的好,读完第一遍了,开始觉得,这是一本好书。最简单的文字,最朴实的情感,最真实的笔触,却有着最感人的故事。
后来,一遍,两遍,三遍,四遍。读了好多遍,我才发现,《皮囊》里有着最深的人生哲学,这些哲学是入世的,是沾有人情味烟火味的哲学,没有形而上,没有枯燥。它剖析了我们生命中最本真的人与物,从而使我们了解自己,看见自己,最后温暖自己。
作者说,他认为的写作与阅读的终极意义是,我们遇见的每个人,都能通过作品看见彼此,映照彼此,温暖彼此。
他想通过写作这种方式,看见他遇见的每一个人。因为他相信,每一个路过自己生命的人,都参与了自己的生命,并构成了他本身。
作者说,在写作的过程中,他渐渐明白了他写作的意义。
也是读完《皮囊》,我才知道,写作的意义是“看见”。看见自己,看见他人,看见世界更多的可能性,使我们体验更完整的人生。
我还是在写作路上刚刚起步的小白,或者是说,对于写作,我还是个门外汉。我没有《皮囊》作者看得这样透彻,也没有他这样的思悟,更没有他这样勇敢。
他敢于拿起笔,用最真实的文字去回忆过往的人与事。而我就不行,某种程度上,我还是放不开。我不敢将这“手术刀”似的笔划向自己,我怕,我怕我写不好,也怕承受这笔下的痛苦。
我之前一直嚷嚷着要动手写自己构思已久的小说,可写了一点点,就此停笔。我想,我还没有这文笔,还没有这才气吧。更确切地说,是因为看了好多好书,自己也想写出好书,不动笔,大概是怕自己失望吧。
记得《月亮与六便士》里,毛姆笔下的斯特洛夫,是一个能够以尖锐犀利的话语评价他人画作的画家。主人公形容他能够识别别人画作的好与坏,但却不能清楚的认清自己以及自己的画。我不这么认为,我想斯特洛夫才是最明白自己之人,只是,有句话叫难得糊涂。
这就像我自己,也能看懂文章的好坏真假,能辨识书本内容的好与赖。我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文章是什么水平,只是,写完之后,我自己先给自己一个大大的赞,而后,还希望得到别人的赞,希望有人喜欢我的文章,希望拥有自己的粉丝。
近来,我明白了,只有自己优秀到发光,才有可能让别人喜欢,发自内心的为你的文章点一个大大的赞。而不是,像斯特洛夫那样,明明了解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却还要这么继续软弱下去,自欺欺人的为了六便士装作不自知。
我真应该学学蔡崇达,先以现实的复杂锻炼自我的笔力,然后回归文学。
《皮囊》书评,我写了一个多月,按每一篇文章来写,我昨天就写到了最后一篇。今天翻开书来看,才发现,时光在十几篇书评中翩然而过。
本想着,自己好歹也要为最后一篇总结书评写个题目,可是,思来想去,觉得就以后记标题—我想看见每一个人,比较贴切。
全书以作者生命之中遇见的人为骨架,并以这些生命中的重要的人的故事为血肉,辅之以作者对他们的情感为灵魂。写出了作者的爱恨情愁,写出了作者的生命历程,他们刻入了作者骨子里,构成了作者本身。
李敬泽说,他甚至不能肯定这本书是小说还是自传。
我想,在这里,我明白了,对于读者来说,这是一本纪实小说集,对于作者来说,这是他呕心沥血的自传。
蔡崇达在后记里说,这世间最美的风景,是一个个活出各自模样和体系的人。
是的,在人生旅途之中,有人教会你爱,有人教会你恨,有人教会你友谊,有人教会你感恩,有人帮你克服恐惧……这些生命之中的人,最终教会了你成长。你最终活出了自己的模样,成为这世间最美的风景。
而你,也在以不同的方式,在别人的生命里,构成别人的故事,进入别人的体系,使别人成为世间最美的风景。
我想看见每一个人,这是我听过最温暖的对生命的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