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再给他九弟的信中明确不赞成泛滥博施、估名钓誉的为善自己,他认为善事只有三种情况才适:一为济急,二为随缘,三为目击。
初中的时候有一个同学的父亲是政府官员,我们到他家去做客,他就跟我们说他给一个贫困的学生100块钱,当时我就觉得100块钱解决不了多少事儿,但他告诉我说100块钱可以填饱肚子。
一己之力,帮人解决温饱问题,即使不能马上解决问题,也是为善的原则之一。
第二个现象是,我经常看到的到成都医院门口,火车站之类的有很多,身体残疾或者是推着病人,然后地上摆了一张纸,然后各种问你要钱的,看到这个情景,觉得挺可怜的,我会忍不住掏腰包给几块钱。
不过好几次被骗,一个要钱的摇身一变成大款,他们的收入你可以大胆想象。很多人利用你的善良来实现暴利。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在地铁口,在马路边那些歌手弹唱歌曲,为梦想而努力卖艺的,这种情况我会忍不住的给多一点,一般十块钱
曾国藩为善的第二个原则目击。
朋友圈经常会出现蒙某蒙得了大病,需要钱,然后就在在某某筹的APP上让你捐钱,碰到关系好的话,我也会尽自己的微薄力量帮助别人,这个钱到底能不能到病人的手中?我也不知道,但是一切随缘吧!
这就是曾国藩做善事的第三个原则随缘。
我认为做善事,原则归原则有时候不一定要给实际行动,当你的心中涌现了一种善良的想法的时候,你已经在做善事了。
我们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来帮助别人,解决当时的紧急的问题是很有必要的。但有时也需要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来看清楚,不要被表象蒙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