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几天通勤的时间读完了小卖部,整个阅读过程可谓是体验感十足。前半部分欢乐中带着愤懑,后半部分泪流满面,确实是值得一读的一本书,也因此做此文章为自己的收获做一份梳理,关乎人生成长,也关乎学会到写作心得。
第一礼:妈妈的信笺
刘十三有一本稿纸拼成的本子,记录了他从小到大的计划清单。他说:“只要记在这上面的,不管多么难,我都会努力实现它。”
那时候的他还不懂:很多事,是再怎么努力也不会有结果的。年岁渐长,清单上的愿望也越来越难实现,尤其是写在第一页,被刘十三视为人生终极目标的期盼。
那是妈妈留个他的一段话:“别贪玩,努力学习。长大了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幸福生活。”
关于刘十三的妈妈,全书都是活在十三的记忆和外婆的转述中,甚至到故事的结束,都没有交代她如今究竟是怎样的光景。但就是这样的角色,却赋予了刘十三最初生活的意义,也让刘十三变得执拗。
为了这样一个天下大多数父母对孩子的相似期盼,许是父母的不在身边的原因,刘十三对此格外认真的对待,小时候的他认真努力的样子让人心疼,大了的他埋头“努力”的样子让人忍不住骂一句:愚蠢!
第二礼:外婆的录音笔
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是我全书最喜欢的并列第一中的角色之一,另一个是程霜。
七十岁的王莺莺,可爱/善良/坚强/能干…,让人忍不住的想把所有美好的词汇用在她身上。丈夫去世后不为“山那边的海”所接纳,带着年幼的女儿来到了山这边的云边镇定居,可悲的是,女儿并不是一个好女儿,一心远离母亲,远离小镇,青春期的吵架认了真,从此再没有回来,只剩王莺莺一人独自拉扯外孙长大。
外孙呢?一心记着妈妈的期盼,努力的要在外面的世界闯荡,为了可笑的“自我挽尊”变的面目可憎,却忘了家里一直给他支持的王莺莺。我想,刘十三这么大了还能像小孩子一样思考问题,一定是得益于外婆给他的爱。
抛去王莺莺给刘十三的爱,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三:一手的好厨艺,不离手的烟袋,以及——拖拉机。
外婆的拖拉机,拉开了故事的序幕,七十岁的高龄,久不见外孙,终于在人生最后的关头下定决心去见外孙。七十岁,来回两百里路,拖拉机,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老人,就靠着短短的一行地址,将外孙连带行李拉回了云边镇。
知道自己不能再陪刘十三走下去了,怕十三不自在,她留给了外孙一个录音笔。里面有对至今未归女儿的关爱,有对刘十三的开导,也有对小事的碎碎念,很简单的一段录音,很王莺莺的风格。
录音虽然简短家常,却包含了一位老人家对外孙一生的爱与呵护,也给了十三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
我们身上或多或少都有刘十三和他妈妈的影子,一心渴求成长,向往外面的世界,冲出去了,就忽视了从小陪伴长大的亲人。你有多久没给家人打过电话了?你,多久没回家了呢?
第三礼:球球的作文
球球,这是第二喜欢的人物,不大的年纪,有着野草一般的顽强,也有着超出年龄的成熟。
球球的顽强与成熟皆来自家庭的附加:在镇上开着家具店的父亲王勇,一登场就是掏羊粪的裸男形象,本书最悲剧人物,老婆生大病,打欠条的人躲起来不还债,就卖了店给老婆治病,钱花光了,病也没治好,老婆半夜跳了河,就此带着不到三岁的球球四处讨债,却从未有人还债,最终受刺激成了精神病。
我很敬佩,这样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球球,还能那么的乐观向上,生机勃勃,可能看她有时候会“骗吃骗喝”,但球球做事都是有底线有原则的,她拿别人东西的同时,也会付出她能力范围之内的等价之物。她知道什么是对的,哪怕是爸爸做的事,她也知道是不对的。
即使成长环境再差,她也会把自己的小屋子布置的像模像样,就是这么朝气的球球,在父亲被打死送往福利院后瞬间学会了隐忍,被欺负被冤枉也默不作声,因为她知道:从这一刻起,她再没有靠山,她必须懂事,必须小心地保护自己。
关于球球最后的描述,是她送给六十三的一篇作文:“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他个子不高,非常穷,长得有点帅。”“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球球的作文于十三而言,是一份孩子的信任,也是一份记忆的凝固,一份关于中秋之夜的团圆与温馨,一份再也不会有的中秋之夜。
第四礼:智哥的一首歌
关于智哥,说实话我的印象不是很多,只记得这也是一个如刘十三一般笨拙追梦的平凡之人,他会为了生活而低三下四,他也会为了失去爱情的刘十三而撑伞打气。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却在故事的最后震撼了我一把——他送给了刘十三一首歌,歌的名字叫做《刘十三》。
“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在场的人都随之高唱“刘十三”,唱刘十三,也唱自己。
正如刘十三对球球的回答:算是,也不是。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刘十三,只要活着就不算失败,未来的自己,加油!
第五礼:程霜的一幅画
我最爱的程霜,身患癌症却依旧对生活充满希望,她英姿飒爽,敢想敢做,她的一举一动都让人为之着迷。她出现在刘十三生活中的每一刻都活的足够肆意,但留给十三的三个约定,却再也不会实现。
因为患病,一直只能呆在医院和家两个地方,她这一生只出过三次门,第一次遇见刘十三,后两次为了刘十三,即便那时的刘十三已经忘了他们的约定,心里也有了另外的思想之人。
程霜太好太好,好到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她,好到我想起这个名字的收尾就会流泪……
她为刘十三留了一副画,名叫《一缕光》,她说:“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刘十三,我嫉妒你,能拥有程霜这样用尽生命的照亮。刘十三,我也讨厌你,我讨厌你对程霜的忽视。
爱情真的是一种太不讲理的东西,有人可以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付出所有,也有人会为了一个伤害自己的人忽视所有,真希望,所爱有所得。
五个人,五份礼物,共同在刘十三的生命力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织就了刘十三未来的一缕光。虽然这些人从此不会陪在刘十三身边了,但却给了他勇敢走下去的力量。
那些陪我一路成长的亲友爱人,有你们,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