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不婚主义者,也不是必婚主义者——必须结婚。我觉得我不需要通过不结婚来证明我是一个新时代的独立女性,是一个拥有主体性,走出第二性的女性,同样我也不需要通过结婚,靠一个男人来证明我是有魅力,来证明我的存在价值。我如果进入婚姻,那必定是因为爱。
婚姻制度并不是因为爱情而产生的,从大的层面来说,它就像法律一样,只不过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工具而已;从个人层面来说,它是部分男性或女性改变自己命运的工具,比如娶个富家女或嫁个金龟婿。婚姻并不神圣,更不伟大。婚姻的工具性,古已有之。八百诸侯联合灭商后,周武王建立的西周王朝尚不能对这众多诸侯实施合法的政治统驭,于是采取广泛联姻的方式,和这些异族异姓群体通婚,通过和他们建立亲戚关系来维护统治。现代社会的婚姻,也依然带有工具性。比如中产乃至更上一层的,通常是通过门当户对的联姻来扩大自己的家族影响力或商业势力。哪怕是小户人家,也很讲究门当户对。
在绝大多数人的观念里,婚姻就是一项必须要完成的人生任务,哪怕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意义是什么,哪怕他们是被从来如此的观念裹挟着进入婚姻,哪怕有些人一开始不愿意进入婚姻,最终也还是妥协。
在这样的婚姻观念下进入婚姻的男女,都是阉割了一部分自己的功能来交给对方,俗称找另一半。男性阉割了自己的情绪功能、生活功能,他们负责赚钱养家,日常的生活起居全权交由自己的另一半来负责,家里的琐碎事也都交由自己的另一半,什么人情往来、家庭里的关系维持等等。他们像一个无情的赚钱机器。女性阉割了自我实现、自我负责的功能,结了婚就把自己的后半辈子全权交给了自己的另一半,自己的幸福得靠另一半来实现。她们就像攀附在大树之上的藤蔓,依靠着男人为自己遮风挡雨,为自己挡在现实世界的前面,放弃了自己在现实世界中碰撞得到真实反馈的权利。她们活在杂乱的各种家长里短婆媳、妯娌等等杂乱的家庭关系之中,活在这个第二性聚集的虚假的世界之中。这样的婚姻,相互依赖、相互索取,过得好的是运气,过不好的是常态。
在我的观念里,恋爱、结婚、生子是三件独立的事情,不是互为因果关系的。恋爱是基于两个人互相喜欢,愿意在一起,当恋爱到一定程度,两个人觉得在一个频道上,愿意一辈子在一起,愿意进入婚姻,那就可以结婚,结婚了以后,男女双方都能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能够给孩子提供成长所需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那就可以生孩子。当这三个步骤是自然而然完成,而不是被逼迫被裹挟,这样的婚姻就是健康且充满爱的,孩子在这样的家庭出生就是幸运的,也会成长得很好。
如果恋爱的开始就想着结婚,就会不自觉在心里有一系列的标准,会在恋爱过程中对照着这些标准去审视对方,在这样带着目的审视对方的时候,是无法专心地投入到相处中的,反而会导致无法在日常的相处中,在自然的状态下,去真正地看见这个人,看清这个人。因为当我们带着标准去审视时,心里有的只是评判,他这点符合,那点不符合。在这个过程中,是没有你来我往的交互的。如果双方都是带着这样的目的,那其实双方都没有看见彼此,都是在带着一个标准答案去评判彼此。
而我们所以为的那些标准,哪怕是符合的,也无法让我们的生活从烦苦中解脱出来。比如,女性都想找一个对自己无微不至、爱自己的人,当你找到了一个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他对你很细心,可以在生活上把你照顾得让你像个小孩一样,爱你爱得死去活来,但是你会因此而每天快乐得没有烦恼吗?你在工作中遇到的烦恼,也能通过他来帮你排解掉吗?你在和社会的碰撞中遭遇的苦,他能帮你消化掉吗?哪怕是结了婚,人生中的一部分生活还是属于我们个人的,还是需要自己去面对的。
我所说的爱当然不是上述这样的爱。真正的爱是发生在两个完整的独立个体之间的,如果是抱持着找另一半的想法,实际上遇到的也不是真爱。我们生来都是本自具足的,并不需要再去外界找一个另一半来和自己这个一半凑成一。当把自己当成一个残缺的一半,那么找到的自然也就是残缺的另一半。两个一半互相索取,互相抱团取暖,一旦欲求有所不满,无法从对方那里索取,痛苦就产生了,“爱”的裂缝随之而来。
当我们去恢复自性本来的自己,把自己当成一个完整的独立个体,此时,我们也只会对另一个完整的独立个体产生共振,因为同频才能共振。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相互吸引,在这种状态下,双方都能看见真实的彼此,都能安住于相处的每一个当下,心中的爱是自然地流向彼此的。这里没有互相索取,只有互相给予,双方都是基于自己内在圆满之下的主动给予。这是一种互相流向彼此的爱,不需要标准,也不需要条件,就像量子纠缠一样,是一种同频能量的相互吸引。这便是我所说的真正的爱。
所以,我不抗拒结婚,如果遇到了这样的人,我自然而然会进入婚姻。如果我遇不到这样的人,那我专注于自己也很好。毕竟这个世界上也存在声音赫兹低于同类而不被听到的孤独的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