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记住,你所说的一切都将被录音?
答:明白。偷爷!
问:嗯?
答:明白,偷警官。
问: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可能作为控告你的证据?
答:明白,偷警官。
问:你的姓名,年龄和地址?
答:张二狗。28岁。住在北京通弗吉利亚共和国,大通州和马驹桥联合王国长安街32号6栋502。未婚,有女朋友和狗一条,身份证号......
问:你是做什么的?
答:上午我在北京反正创意国贸109大厦的办公室里做一名创意文案。但是现在不是了。
问:被告人指控你对他进行灭绝人性的is级人身攻击——你居然用手机抽他的脸,导致他鼻梁骨折。
答:是的。我只想用手机抽他,iPhone8 Plus,但我没想得罪他的鼻子。
问:你跟受害人什么关系?
答:噢,我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到现在我也记不太清他那张脸。我去吃饭,他是服务员。仅此而已。
问:你和受害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要对一个陌生人实施攻击?
答:因为那张嘴——他那张嘴是极其邪恶的,完全使人受不了。
问:嘴的错误让鼻子受惩罚。好吧。他的嘴对你做了什么?具体说说。
答:好。偷警官。我去吃午饭,想吃点好的,就点了一个小鸡炖蘑菇和香辣牛肉,外加一个老坛酸菜——都不是方便面,是实实在在的三个菜。还要了一碗米饭,一杯水。
问:捡重点说吧。
答:好。偷警官。我点完以后,这位嘴就过来了。他问我,先生,小鸡是要公的还是母的?我就问他公鸡好吃还是母鸡好吃,他告诉我他没吃过,并催促我尽快给出回复。我说那母鸡吧。他又问我是要现杀的还是冻库里的,我想现杀太慢,就要了冻库里的。他又问我,是要带鸡屁股的还是不带鸡屁股的?我说不带。他又问我是要金针菇还是猴头菇还是杏仁果。我实在饿得很,就告诉他——我就要普通的鸡,普通的蘑菇,你们平常怎么做就怎么做好了,不要再问我了。偷警官,您说,我只是肚子饿了,只想简简单单吃一顿饭,怎么就搞得这么麻烦了?
问:我很同情你,不过这还不构成你打人的依据。
答:是的。这个时候我并没有动手。我以为或许这家餐厅比较考究,因为它的名字就叫“定制化餐厅”。麻烦是麻烦,我也就忍了,或许饭菜的味道值得去等待。
问:然后又发生了什么?
答:我居然等待了2个小时。我没吃到鸡,没吃到牛,没吃到蘑菇,没吃到酸菜,我甚至有想把眼前飞舞的苍蝇吃掉的冲动。
问:我很同情你,每一个等餐的人都不会有好心情。然后你就动手了么?
答:不是的,偷警官。我问他要了一杯水,然后才动的手。
问:一杯水应该很快,为什么会动手?
答:他又问我,您是要加冰的还是不加冰的?加柠檬的还是山楂的或者猕猴桃的?我说柠檬吧。他又问我是要大柠檬还是小柠檬,黄柠檬还是青柠檬,圆头的柠檬还是尖头的柠檬。最后我忍无可忍......
问:你就动手了?
答:没有。偷警官。我忍无可忍就说只要一杯白开水。他说对不起,我们没有白开水,只有柠檬水、山楂水、猕猴桃水......
问:你终于动手了吧?
答:是的。偷警官。我终于动手了。拿起桌上的手机拍了他一下。我愿意如数赔偿他的医药费用。我发誓我再也不去这家定制化餐厅了。如果再去,我还将义无反顾的抽他一脸。
问:那最终你喝到了水了吗?
答:偷警官。在这家该死的餐厅,我一滴水也没喝到。我只是在打了他之后,咽下了一口口水。
问:他的医药赔偿费大约在2000元。
答:是的。偷警官。好吧,该死。我在一家餐厅喝了自己口里的一口口水,然后价值2000元。
问:的确很昂贵。张二狗先生。现在你可以走了,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
答:好。谢谢偷警官,非常感谢您。这种啰嗦的人是该被打的。是您先走,还是我先走。我是前脚先走,还是后脚先走,从前门走还是后门走,是上个厕所撒泡尿再走,还是走出去再上厕所。是慢慢走还是跑着走,是蜗牛一样低头哈腰的走,还是老虎一样昂首阔步的走......
问:嗯?我是不会给你医药费的。你想挨打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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