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12: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有子说:“礼节的应用,目的是和谐。先王的治国之道,这是最高深美妙之处。但是大小各个方面都以礼节制,也是行不通的。为了和谐而和谐,不以礼节制,也是不行的。”
记:礼是儒家思想的一个核心。后世儒家各种令人痛恨的繁文缛节,根源应是由此而来。再好的制度,执行过了,就会严苛伤民。再好的思想,固守下去,也会僵化禁锢。对于儒家礼的可恨之处,实在不想赘述,总之是失去人性,令人厌恶痛恨。可是有子的话说的很明白,礼本是很美妙的发明。有子说了,礼的应用,是以和谐为目的。和谐为体,礼节为用。大大小小的事,都以礼节制,是行不通的。可叹后世腐儒,本末倒置,僵化顽固,把本来为和谐而生的礼请上神坛,害人无数。今天对“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的很多版本的解释,还是说“大小方面都为了和谐,也是行不通的”。
礼,说到底是一种维护社会和谐的秩序。它本身并没有什么神圣不可侵犯,天意不可改,之类的意义。它的作用就好比如今的交通规则。并不是必须红灯停绿灯行,也并不是非得右车道行驶。你也可以规定绿灯停红灯行,也可以规定左车道行驶(英国就是左车道行驶)。但是无论如何要有规则,有了规则就要执行,如果没有这个规则,公路上就乱了套了。礼,就是儒家治理社会的规则。社会发展,时代变化,人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都发生了变化,怎么还能死守旧礼呢?只是不要轻易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