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镇是位于西南方的一个小镇 ,海拔略高,人口众多,商铺遍布。镇上一中291班的学生最爱说的就是班主任的名言――S镇,成也热闹,败也热闹。
我和罗茜都是土生土长的S镇人,住处只隔了一条街,再加一家包子铺。我对于最初认识她的记忆中,最深刻的就是一段话――一切不过是立足实际,追寻自己的内心罢了,没什么复杂的……唯一复杂的是它的过程,总是那么曲折缓慢,让人一不小心就迷失了。
那次初识发生在六年前的某个黄昏,在一中老教学楼背后斜斜的草坡上,两个形单影只的陌生人,因为一个小麻烦,坐在一起,聊起了星星。事实上,在她说那段话之前,我仍处于困顿的迷离状态,随时会被无边无际的孤独吞没,对她也暗藏防备。可最后还是毫无意外地融化释怀于她的睿智。
她是学校文艺部的骨干,面容姣好,身材高挑,常常背着把吉他,眼睑微垂,唇角带笑的走在校园的水泥路上,美丽独特的模样让人忍不住侧目,是学校真正的风云人物。
毕业后,我们没再见过面,她偶尔给我打电话,说到了大学、比赛、面试、工作,还有郑枫……语气依然是记忆中的气定神闲。我听她讲着,脑海里勾勒出她的状态和境遇,想来一切都很顺利。
她总是平静却又孤独,她心里有矛盾的挣扎,但却从来不显于色,只一个人默默寻找答案。
她的桀骜不驯从骨头里生出来,却又硬生生被最外层的那张皮封住,出不来,只好在里面疯长,直到拥挤得胸腔发闷,她才终于选择放弃抵抗。
“我应该喜欢我所喜欢的,讨厌我所讨厌的。生活不该是一味放弃抵抗的顺从着。”少有人能看到她眼中一闪而过的孤傲和清冷。
她喜欢夜晚,喜欢风,喜欢星星,喜欢青草地。因为这些东西组合在一起,是她喜欢的――自由。
她说:“如果有什么东西让我感觉我的自由受到了侵犯,那么我会放弃它,至少对它有所疏离。”
奇怪的是,从没有人发现过她内心的离经叛道。在人们眼中,她是乖巧,安静,温柔的,并且最受长辈的喜爱和夸赞。
五月时我们又通了一次电话,这次的话题里多了一个叫郑枫的男孩――另一个看得懂她的人。
据说,他有一双看似清冷,却仿佛时时会迸出火花的眼睛,总是一眼就能看进她的心里。
你喜欢哲学,喜欢文学。你性格清冷,对任何人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你不爱出门,不喜交际,不甘世俗。你心里藏着狮子,却被自己牢牢锁住,半分显露不出。你…………
郑枫总喜欢在她面前表达他所知的她,眉眼间很有些自得的神采。
而她,则抬眼看着明晃晃的太阳,只觉得刺眼。她忽然想起胡兰成之于张爱玲,也不过那一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从此哪怕爱到低入尘埃,也终究没开出花。
她并不喜欢郑枫,也并不为这样的懂得而欣喜,尤其不喜欢他的那双眼睛。她说:“眼睛是最美好的东西,不应该同时有两种模样,那让人看了只想皱眉,连带着他对我的了解也让我感到厌烦和可怕。”
但她说的大概不是实话,我想。我总认为她没理由拒绝郑枫这样的男孩,因为他拥有她所有对爱情想象的样子,眉目俊朗,高个子,肩膀宽厚,谈吐雅致,最重要的是懂她还喜欢她。可是她不要。每当我苦口婆心的劝她,她只闷闷的稍稍妥协道“他很好。是我的问题,我知道我该怎么做。”
这个小傲娇,最后还是选了一个在咖啡厅邂逅的男孩,一个热爱运动的开朗少年,笑起来有虎牙,只站在那就让人感到满满的能量和乐观,同样,最重要的是,他对她的喜欢和懂得丝毫不亚于郑枫。后来我看着她发来的相片,掩饰不住的欢喜和感叹漫延开来,一个人傻呵呵的乐了好久。果然,没人比她更明白她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能在遇到时及时抓住。
要说她最爱的东西,无非三样,一是吉他,二是书籍,三是乌龟。她养了两只乌龟,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宠物,直到后来离家求学工作,她也一直带着它们,并且从没出过差错,认真小心得不像话。她说:“你也该知道,我不用在某个时段忽然发现它已经老了,开始迈向死亡,无力陪我走下去了,而我还依旧年轻活力,依旧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依旧要经历许许多多的失去。这于我而言是一种宽待。”
后来,她辞了工作,在人潮涌动的中山路租了间房,收学生,教吉他,闲时看看书,写写稿,练练瑜伽。男友在银行工作,工资不低,一如既往地热爱运动,充满希望。他们决定结婚,买房,相守一生,并认真准备踏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
这把吉他在我生命中弹奏了八年之久,并且还会继续弹奏下去。我很庆幸能遇到这样清丽的声音,更庆幸能与它长久相伴。我想,人生苦短却又漫长,但得一知己,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