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同事来单位开工资证明,我问他作何用,他说,贷款买房哟。
噢,那好。别给人家做担保啊。我善意叮嘱。
放心,这种事咱不干。
呵呵。给人家作担保的活儿,是坚决干不得的。
我一位同事大姐,老公在一家行政单位工作,本来一家人好好的,临情末了,结交了几个不着调的狐朋狗友,后来搁不住“朋友”的软磨硬泡,到单位开了个证明,给人家银行贷款担保。结果,不到半年,这位“朋友”见不着人了。银行起诉,他及另外几个担保的每人负担60万,几年下来,法院还在执行着他的工资呢。
与人担保,行的是善心,得的是恶果。
直到现在,我同事大姐的老公,还在家吃土呢。
你若有钱,借给他得了,当然,借之前,你千万得想清楚了,只要你借给他,就别指望他还给你。担保的事,千万别干了。
02
我一位同学才后悔呢。他有一位朋友,两家关系特好,好得和一家人一样。他朋友特爱瞎折腾,某天突发奇想,准备成立个小公司,两人商量好,每人出资50万。他东挪西凑好不容易凑够了,交给他朋友。活该倒霉,第二天晚上,朋友出车祸死了。
那钱呢?要回来了?我问他。
跟谁要去?人都没了找谁要钱呢?看到人家老婆孩子都哭成那样子,咱怎么好意思跟人家再要钱的事?再说,即使跟人家老婆要,人家说没见你也没招啊。
后来,我听说,同学不但白扔下了那50万,还另外搭上了几百块钱的“白事”份子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