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每天两个小时关掉手机……
2012年,我在西安,有了一个闺蜜,在我生日那天中午,从她公司骑车到我公司,拉着我去省图书馆办了两张连号的图书证,证不要钱,要交一百块押金,每次最多可以借五本书,是她送我的生日礼物,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我做了个计划表,工作之外,一年要看九百本书,差不多一天三本的样子。
计划表有点像手账,用excel拉出很多个表格,把每一天要做的事情,分门别类,做完了的格子涂绿,代表通过。还有每天留下一张自拍照,后来翻看起,其中变化的乐趣让人莞尔。
计划总是比较理想化,年终发现只读完了六百本,回去跟老爸提起,他倒嗟叹,这读书量可以啊。前几日他忽然想起来,问我,现在还有没有每天读三本书?我尴尬地回他,每天勉强能读一本了。
从小我爱看带字的纸,从字典到包装袋,家里的书报都被我翻熟,旧书柜里的老信封也搞出来看,于是查获过父写的情书,以及母攒得忘了的钱,旧版人民币,告诉她之后,她竟然拿出来用了!用了!用了!……
因为父的遗传和配合,我比他还不挑口,什么书都看,因为我看得快,怎么看,他有一回得意地跟我说自己是一目十行的那种人,我说,我一目可以看一页。
就像扫码器一样,眼睛从上往下刷,不要在心里默读文字,就是看完一页,翻下一页。这样,大部分的书都可以在一个小时左右刷完。看完一本,就自己去想想书里头写的啥,除了一部分在语言的美感上很有机巧的文字,很多书要传达的方法和观点,都很简单。而根据我的需求,要获取技能的,直白地就拿到手了,要品味作者在使用语言上的心思和天赋的,就可以择出来重读,精读了,这种书是真正给人带来多重享受的。
今早起床后,我摆开昨晚准备好的两本书,开始看。
从五点十分到六点半,我看完了毛姆的《木麻黄树》。因为太好看,还返回去重看了两个短篇。然后又花了一个小时,看完了他的《面纱》。终于又可以一年读六百本书了。
两个小时里,我不止一次地发觉自己因为某个字句触发到一些关联现在的想法,然后又跳脱着想了想,并不是创造性的,而是走神式的,这在以前是没有的,至少没有这么频繁,并意识到自己屡次控制了想摸手机的念头。完成之后,我觉得非常舒服,不止是因为毛姆那种挠痒的写作手法到位。顺便说句,前几日因为这种不加控制的走神,纳博科夫的《绝望》我看了一天都没看懂。
在时间管理,情绪管理等等名词被许多管理专家拿来当做重要的工作标配时,读书似乎也变得势利起来,然而值得精读的书,究竟长成什么样?情绪又到底应该释放还是控制?每十八个月人类的知识总量就翻上一番,获取知识的渠道也不止是书和互联网了。大师那么多,关键是我自己的体系里,需要怎样的知识来镇宅,然后列出结构化清单,以此为主次,以单个作者再左右延伸三两本书,单个知识点上下横跨四五本书,同时刷完,互相佐证,这样,一年读六百本书,不仅变得容易,而且能够怼牢自己的逻辑体系。书读得越快,逻辑越变得清晰,就越能判断什么书怎么读。并不是所有的书都需要慢慢看,也并不是别人的书单才有味道。
于我,读书是为了找到迷人的作者,文字里互诉衷肠。亦有良师型的作者,叫我击节赞赏,让我怀疑人生又矫健世界观。人身上的那点小聪明,拿出来得太快,就显得幼稚或贪婪,慢慢沉住气,可能就是种智慧了,所以能不那么呼之欲出说教的故事,才体现出作者的爱意和功力。讲道理把道理都讲完了,最后还是要落到爱与美身上啊,这就是我朝天一看茫茫苍穹的惊惶。
【晚安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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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诗人、乱弹琴、凉子的画
城市间孤独行走的人
需要一个美梦和吻
好对过去的今天心甘情愿说 “孤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