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是上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首创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法,50年来,“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枫桥经验”经毛泽东同志批示后在全国推广,55年来历久弥新、经久不衰,成为我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光辉旗帜。
“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必须坚持和发扬的“金字招牌”。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03年在浙江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这些年来,绍兴全市上下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指引下,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紧密结合各个不同时期形势任务的变化,在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城乡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和最终评判者。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支撑,努力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与时俱进赋予其新的内涵,努力发挥好“枫桥经验”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协调经济社会关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巩固基层政权中的重要作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取得了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