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什么?陌生人之间短暂接触时所做出的反应,那些影响我们对他人喜欢与否的因素,接近性、吸引力、相似性、他人是否喜欢我们以及一些回报性的特质,也会影响我们长期、亲密的关系。
夫妻如果变成了睡在上铺的兄弟,两个人的亲密的婚姻关系肯定出现了问题。
心理学家罗伯特.斯腾伯格认为爱情是个三角形,这个三角形(不等长)分别是激情、亲密和承诺。完满的爱是亲密+激情+承诺。
以前我们父辈的爱情比较简单,一纸婚约——承诺,就让几乎所有男男女女在婚姻中维系了几十年,白头到老。现在九零后的年轻人的婚姻简简单单的承诺已经不能维系婚姻,寻寻觅觅的另一半即需要激情激活,又需要亲密和承诺维系束缚。男人不止是养家糊口的劳动力,女人也不在是相夫教子的代名词。夫妻在婚姻中是平等的,共同分享自己的苦和乐,接住彼此的苦,才能共享一起的乐。
激情之爱。
心理学家哈特菲尔德指出,任何一种既定的生理唤醒状态最终都可以被归结为某种情绪,究竞被归结为哪一种情绪,取决于我们对这种唤醒状态如何归因。每一种情绪都包含着身体和心理反应,既有生理唤醒,还有我们如何诠释标识这一生理唤醒。想象一下,你现在正心跳剧烈、双手发抖:你是在经历恐惧?还是喜悦?从生理上讲,这些情绪很相似。当你处在偷快的环境中时,你就可能把这种生理唤醒体验为喜悦;而当你处于充满敌意的环境中时,你可能把这种生理体验为愤怒;而假如你正处在浪漫的情境中,你就可能把这种生理唤醒体验为激情之爱。从这个角度,激情之爱就是由于我们在生理上被有吸引力的人所唤醒而知觉到的心理体验。
如果激情是一种被标识为”爱情”的能带来兴奋感的状态,那么任何一种可以引发兴奋感的东西都可以增强对爱情的感受。有些实验通过让男性大学生阅读色情小说或观看色情电影而提高他们的性唤起,结果发现这些男生此时对女性有更强烈的反应。沙克特和辛格提出的情绪两因素理论认为,当处于兴奋状态的男性对女性做出反应时,他们很容易就把自己的某些生理唤醒错误地归因于这位女性。根据这一理论,若可以自由地把生理唤醒归因于某些浪漫的刺激,那么由任何来源所引发的生理唤醒都可以增强激情的感受。那么当你和恋人一起看恐怖电影时,在一起散步时,哪种更有吸引力呢?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完成一项提高激活水平的活动(两人一起乘坐过山车)往往会对其关系的总体情况报告较高的满意度。激情之爱即是一种生理现象,又是一种心理现象。生理(肾上腺素、睾丸激素、多巴胺)唤醒了心理,心理激活了生理。激情之爱是欲望和依恋之爱。
相伴之爱。
尽管激情之爱可以热火朝天,但最终会平静下来。一段关系维持的时间越长,它所引发的情绪波动越少。浪漫爱情的高潮可能会持续几个月甚至一两年,但是从来没有一种高峰期可以永久地维持下去。心理学家戈特曼曾经说过,即使是幸福的婚姻,一辈子也有200次想离婚的念头和50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那种新奇感,对对方的强烈迷恋、快感,激动人心的浪漫,总会逐渐消逝。一段亲密的感情能够经受时间的考验,那么它就会最终成为一种稳固而温馨的爱情,相伴之爱。就好像左手和右手,互相支持,互相温暖,又彼此独立。令人激情迸发的激素逐渐消退,而催产素(?)则会维持依恋感和信任感。
相伴之爱是平和的。它是一种深沉的情感依恋,是根植于共同体验的人生风雨历程后的情感依恋,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