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中体育老师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根据之前经验判断自己班的学生拿了体育室的乒乓球,要求班主任彻查学生,整顿班级,给学校一个交代。
案例中“我”的妥协、周全、细致、思考、困惑无不彰显着班主任努力协调成人与孩子世界的平衡的自我感动。
但结果呢?“我”并不确定我们班是否拿了乒乓球拍,却已默认拿了。学生为证明自己的清白与高尚而争先恐后的捐款。
精神可嘉,但这个锅背得实在怨!用捐赠的乒乓球拍不明不白的还给学校,间接默认班级偷拿乒乓球拍,谁能保证“我”班学生不被其他班学生及老师有色眼镜看待?刻板印象一旦形成,小学生有能力反驳自保吗?会不会在类似“捐款”的努力后,习得性无助,愤怒争吵或自暴自弃?
小孩子缺乏理性,受情感支配较多。用孩子影响孩子,我们怎么确认是拿乒乓球拍的孩子被捐献乒乓球拍的孩子所影响,还是捐献乒乓球拍的孩子被不明真相的孩子所影响?(有点绕口)
为了平静事端,让不该承担的同学承担不该承担的惩罚,不妥。
中国的司法程序一直是自证清白。面对这件破朔迷离的“刑事案件”,我认为应该据理力争,辨明该辨明的,承担该承担的。
糊涂账,要不得!
案例中的问题很棘手,如果是我,也很难处理。但我会做以下尝试:
1.和体育老师坦诚交流,说出心中的疑惑。请求体育老师和自己一起成立“破案组”,辅助破案,共同处理。
2.班级私下后成立“柯南小组”(每组一人,保密实施)。
3.班主任主持班会:“我爱乒乓”。
首先,图片展示学生打乒乓的欢乐,引申话题“体育课没有带乒乓球拍怎么办?”小组讨论,每组一名“小柯南”“卧底”根据组员言行做好记录。初步确定“嫌疑人”。
学生正直而热烈。针对刚才“没带乒乓球拍”的话题大部分小组预设结论是:“共用”,“责罚”,“找老师解决”。这是大部分学生的心声,但不是拿乒乓球拍同学的想法。我们要用集体的平行力量,决不能把他们排斥在集体之外。所以这时候发动同理心,共情的力量了。
再次,我会“戏精附身”,演好“坏学生”:“我就想自己有一副乒乓球拍,不想用别人的。”;“我不要被惩罚,我才不要别人知道我忘记拿乒乓球拍了。”……
下面就是自由发言时间了。
种种观点相互碰撞,有力度的撞击而不是单方面的否定,更能海纳百川。如果班级真有同学拿了乒乓球拍,这时候也该被炸出痕迹了。“嫌疑人”范围将继续缩小。而同学们对犯错的学生也会多些理解,多些包容,多些耐心。
集体是由一个个个体而存在的,真正的集体会关怀每一个人,而不是赋予一部分人绝对正义,一部分人绝对错误。
最后班主任总结,此处可采用激将法,调动集体荣誉感:“同学们,体育器材室的乒乓球拍丢了,根据活动时间,我们班有极大嫌疑。这让老师很恼火,但又不知道怎么处理?我们该怎么处理呢?请同学们写出建议,帮帮老师,还我们班级,还我们自己一个清白好吗?老师接受不了因为可能是某个同学一时大意,忘记归还,你,我,我们,都被称为小偷班级,调动自己的智慧,帮帮老师,帮帮我们的班!”
全员写,要求两个话题中任选一个:“假如球拍是我拿了,我可以…”“就算我没有拿球拍,我也可以…”
把问题抛给学生,挖掘思维深度。
3.水落石出
下课后班主任首先召开“柯南卧底”会,一一交流,掌握一手材料,并要求“柯南”签保密协议。
再次班主任认真阅读每人上交的小建议,结合班会观察,基本接近真相。
如果确定是本班学生拿得,私下买一副乒乓球拍送给他(她),润物无声。
如果确定不是本班学生拿的,积极协助学校解决体育器材丢失现象,建立制度,尝试推行。具体如下:
(1)课前专人负责清点记录学生自带器械情况;
(2)体育活动小组进行,设立乒乓球组长,篮球组长,既充分发挥学生特长,又以兴趣为中心形成向心力;
(3)班级可自行准备几套备用体育器材,以备万一,借用须登记、排号、记录。且规定使用一次要上交“使用费”(如和同学们分享一个小故事,给同学们带来一段歌舞、相声等);
(4)下课集体解散,定点定人专人负责归还体育器械,建立责任捆绑制,如有问题,及时和老师反映。
如果一连串组合拳下来,还是破不了案:既洗不清班级嫌疑,也没办法侦破案情。那就由班主任买一副交给学校吧!
诚恳的向学校承认班级管理工作的不当之处,积极向领导同事取经,健全班级管理制度,落实班级管理常规工作。
最后一定要学刘备一把鼻子一把泪诉说对班级,对同学们的期望,以柔克刚,静待花开。
集体为个体服务,个体创造集体辉煌。集体运行的原则是制度,不是情绪;集体运行的动力是齐心协力、共渡难关,而不是相互猜疑。在好的制度中,坏人能变成好人;在坏的制度下,好人也能变坏人。
我做好事,只是因为我想做好事,而不是因为我怕不做好事就被称为坏人。集体力量的核心由理智、情感两部分组成,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重于盲目建立集体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