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某某 可遇不可求

岁月缱绻,从不筛选,只做缘分相遇的借口。

时间漫长,从不改变,只做无法坚持的托词。

二十四岁这年,我有一个适用于自己的结论。

与人交往,在没有利益交际的情况下,能够高频相处六个月还是很喜欢这个人,那么大抵这个人和你是可以做朋友的。而有利益交际的情况下,能够坚持三个月,那么这个人也是可以成为朋友的。

自然,我说的不是“某某某我认识”那种朋友,是与之交往我不计较物质或精神付出的人,区别于散装的契合。

当然,我说的也不是“一见钟情、日渐亲密”那种男女朋友,情侣之间的亲密关系,我似乎没有太多发言权。

我所说的是这个人会成为坦诚交心相处的朋友。不是人生旅途匆匆路过,而是不论多久我们的故事都未完待续。

十九、二十岁的那个我,肯定不能同意我现在这一番言论,因为她主张,不论谁,都不是短短不到一年可以判断是否与自己合得来的。

年轻时就是这样,喜欢想象、喜欢美好、喜欢一切虚幻又飘渺的东西,认为万物本性宽厚仁慈善良,认为一切都长久稳固。

长大后会发现,世间存续已久的法则显然不是这样。

你遇到谁?会遇到谁?遇见了谁?

谁又会不经意离开?何时离开?为何离开?

都是这世界无法解释的东西,浪漫的我们给它取名缘分。

和这世界许多的某某某,从认识到相处,会讨论喜欢的书、讨论喜欢的风景、讨论喜欢的音乐,然后发现,遇到一个爱好相同的人不难。更有缘一点,我们开始分享人生、分享过去、分享未来,才发现要遇到一个三观一致,且可以长久相处的人很难。

很多时候,一段谈话、一次相处、一份选择,都会改变你和我对彼此的认知与想法。

让你一直不改变初见时对其直觉判断的人少之又少。

回想一下,过去六个月你认识了多少人,遇见了多少人,最后留下来的又有多少人。

有多少人,你现在依旧觉得还是和刚认识一样坦诚率真、诚实善良,就算排除掉某些我们不得不在世俗中做作的表演那一面,只看内心的真实,这样的人也稀少的可怜。

能够待某人如初,是因为愿意克制相处时的自私本性。

能够视某人如初,是因为愿意坚持内心从未被世俗磨灭的主见。

所以,那些一直留在身边的人,漫长岁月里未曾离开也不曾有过变化的人,那些所谓的某某,可遇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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