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希望的事情就是我能够有一辆永远都有电的电动车,然后我就这样骑的我的电动车踏上一条没有终点的路途,那黄色和白色的界线随的公路的起伏上上下下,像是被在风中飞舞的丝带一样飞舞。我的脑袋喝醉了酒,风一阵,接着缓了会儿,又轻飘飘的吹的我脸庞,把我脸上的皱纹和眼睛里的麻木给吹走了,有的只是惬意,我喜欢这种感觉。在路上骑车的时候我常常会对我的未来思考,或对一些深刻的话题短暂的探究一会。路上有意思的事情也走,眼睛往左边一望,就是一个老人家在收衣服,或是几个人站的围起来唠嗑,好些时候有对骂的情节,那个才叫精彩。这种精彩之处在于我们看猩猩打架,看小孩打架,看一些无关于自己的玩意儿。开小轿车总归是比不上电动车舒服的,下点小雨,只要一点点就行,大了就不好受了。然后骑车到郊外看看,心底的浮躁都被驱赶干净了。骑车时,我就感觉自己不再是原本的我了,变为了一个更加平静,能够看淡财富的人了,虽然还是由我控制电动车,我双手往前扭的幅度大些,电动车自然快些。我的脑袋却变慢了,慢的就像是一个婴儿出生到死亡的过程,它不急不躁,遵循的大自然的生死的规律,完全不理会人们对这个世界的指手画脚似的赋予生命原本的底色,它是那样的畅快,身体的重量一半被现实填充,一半被埋弃坟墓里头,现在身体竟然脱离了其原有的重量,能够肆意遨游,无所拘束。我被污染了,这是现实的染色剂,
永远在路上,这是它的另一个好处,我们永远在路上就意味的我们有未知,我们不会像公交车一样有规定的上站点和终点站,每天重复来重复去就是这么几条路。我们需要未知,未知能刺激早已被割弃多久不用的对危险的感知和对好奇事物的冲动,所以我喜欢迷路,当然我的电动车和手机要有足够的电支撑我找到正确的方向。现在是网络的是在,除非在深山老林,没有人能够真正的迷路,所以在我觉察到自己迷路了之后我不会使用导航找到真正的方向,而是带着一股冲劲和好奇心去看看我能找到出口不,不同的路上的风景自然不同,我喜欢那些在门口坐地的大妈看到了我就张望打量我的情形,我这个外来物种只是一朵短暂停留了云朵,我就这样的闲逛的,看看他们的房子,他们的狗,他们的姑娘,他们的父亲,他们的河流,他们的口音。
没有终点也挺好的,不去想自己,不去想他们,像一阵风一样缓缓的吹拂万物,像草一样随风摇曳